記者分別從有關方面了解到,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精神,國家有關部委近日分別出臺措施,以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
據了解,這些措施主要有:一是各地要加大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力度。要立即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簡稱“國十條”)的實施細則。
二是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1.1倍的規定。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購買住房。
三是調整住房交易環節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并逐步擴大到全國。
四是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五是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閑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要暫停其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和新購置土地,各商業銀行停止對其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
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建部29日聯合發布通知調整房地產相關稅收政策。調整自2010年10月1日起開始執行。
根據三部門發布的通知,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征收契稅。(國家契稅條例規定,契稅稅率為3%———5%,重慶市執行的法定稅率標準為3%。———編者注)
通知還明確,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此前,財稅字〔1999〕278號文件第三條規定:對出售自有住房并擬在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視其重新購房的價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稅。———編者注)
效果尚待觀察
此次“貫徹落實‘國十條’措施”的出臺,很明顯是針對目前重新步入上升軌道的樓市。
據統計,8月,進入統計的30個城市中有26個成交面積環比上漲,作為全國風向標的京、滬、穗、深四地樓市自調控以來首次集體飆升。
記者采訪得知,對于此次新政,業內人士并不悲觀。重慶金科集團副總李戰洪就表示,目前大多數購房者都不是首套房,因此不太看重首付比例。此外第三套房此前已很難貸到款。所以,新政的“殺傷力”沒有想像的大。
重慶中原地產副總何偉堅稱,新政策肯定會對目前過熱的樓市有所降溫。但由于政策的措施和力度都在預料之中,對樓市有多大影響還有待觀察。
記者 陳富勇
昨日樓市調控政策與“國十條”對照
今年4月,為穩定樓市,促進樓市健康平穩發展,國務院出臺了新的房地產政策、房貸新政等若干文件,老百姓將其稱為“房產政策國十條”。那么,昨天面世的有關部委貫徹落實“國十條”的措施,有哪些重要的內容呢?
關鍵詞 首付款比例
國十條內容: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貫徹落實措施:
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
變化:
此前,若貸款購買首套房且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很多地方可按20%比例繳首付款。現在只要是貸款購房,不論是否首套及面積大小,均要按30%及以上比例繳首付款。
關鍵詞 三套房貸款
國十條內容:
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貫徹落實措施:
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變化:
現在對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貸,已無前置條件,直接一刀切。
關鍵詞 土地增值稅
國十條內容:
稅務部門要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貫徹落實措施:
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和稽查。
變化:
以前是動態追蹤,現在是定點“關照”。
關鍵詞 房產稅
國十條內容:
未涉及
貫徹落實措施:
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并逐步擴大到全國。
變化:
新增的“重磅炸彈”。
關鍵詞 開發商限制
國十條內容:
對存在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證監部門暫停批準其上市、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
貫徹落實措施: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閑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要暫停其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和新購置土地,各商業銀行停止對其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
變化:
開發商違法違規行為的界定范圍擴大。暫停新購置土地,開發貸款停止展期,也是對違法違規開發商的新限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