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趙鵬) 為充分發揮土地增值稅調控作用,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最新通知,通知劃定了各地預征的最低限。由于其會對開發商的資金鏈構成直接影響,這被外界認為是樓價調控膠著期的“破冰之舉”。
稅總在通知中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把預征率的調整與房價上漲的情況結合起來,使預征率更加接近實際稅負水平。稅總要求,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據了解,土地增值稅預征,是指針對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取得的收入進行預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