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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今日發布通知稱,為了發揮土地增值稅在預征階段的調節作用,各地須對目前的預征率進行調整。
通知要求,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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