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1日電審計署今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布今年第10號審計結果公告,“審計署關于玉樹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跟蹤審計情況公告”。審計情況表明,本次審計沒有發現中央本級存在違紀違規問題。
玉樹地震發生后,審計署對民政部等3個中央部門和15個社會組織、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抗震救災資金物資(以下簡稱救災款物)的籌集、撥付、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
公告指出,截至5月20日,中央及青海省財政共安排抗震救災資金9.0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7.92億元,青海省財政安排1.13億元;已用于民政救濟、物資調運、衛生和基礎設施搶修等方面支出3.60億元。尚結存5.45億元。
截至5月20日,全國共接收捐贈款物70.44億元(資金64.11億元,物資折款6.33億元),其中:民政部和15個社會組織接收36.71億元(含地方匯繳),已支出4.73億元用于應急搶險。全國尚結存65.71億元,結存的捐贈資金將按捐贈者意愿和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公告稱,審計情況表明,有關部門能夠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大力開展抗災救災工作,及時啟動災害應急預案,認真核查災情,積極籌集調撥救災款物,注意加強救災款物管理,建立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總的看,救災資金撥付、使用和物資發放情況較好,在維護社會穩定、安置受災群眾生活和災后恢復重建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