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宛霞 發自北京
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有色金屬繼續從量計征中石油財務資產部人士此前表示,資源稅改革將帶來企業成本的大幅增加,中石油的資源稅成本將大約增加6倍。如按5%在全國開征,公司一年可能繳稅超300億元。
本周,備受矚目的中央新疆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為期3天的會議為新疆今后若干年的發展定調。據悉,資源稅費改革確定將率先在新疆進行,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
昨日 (5月20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獨家獲悉,中央支持新疆發展的措施,涉及加大民生投入和基礎建設投入、稅收減免和改革、設立開發特區等多個方面。其中,石油資源稅將按照5%的統一稅率從價計征;天然氣也將按5%的比例,與石油同樣采取從價計征的模式。包括鎳、鋁、鈾、銅在內的有色金屬將繼續采取從量計征的模式征收。
國內著名能源專家林伯強昨日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資源稅改很可能還會選擇內地一兩個城市進行試點。
另據了解,此次有關煤炭資源稅費改革的意見并未得到批復。
從量計征已落后于市場
長期研究新疆經濟的東西部經濟研究院院長唐立久介紹,新疆是中國重要的石化基地和能源生產基地。
公開資料也顯示,2008年新疆地區的原油產量為2700萬噸,天然氣產量為230億方,目前是中國最大的油氣產區。
此前,新疆財政一直按計量標準來征收石油資源稅費。記者查詢發現,多年來,石油稅征收標準由每噸12元至24元緩慢提升,但遠落后于國際油價上漲的步伐。隨著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日漸與國際接軌,差距更加明顯。
唐立久也認為,以往按產量計征稅費的方式,早已不適應日漸與國際接軌的我國能源市場。各類國際大宗商品價格十幾年來翻了數十番,作為能源豐富地區,新疆地方財政仍然主要靠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解決。
為此,唐立久還曾設計了一套包括給予新疆石油、天然氣調配權等在內的新疆油氣資源開發稅收補償機制,并建議在新疆的央企由分公司調整為子公司,從而實現在新疆本地繳納稅收等。
專家:5%的標準并不高
“5%并不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研究發展中心主任趙德儒表示,西方發達國家通常會征收16%~17%的石油資源稅。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黨史委原主任、政協委員湯一溉也認為,5%的標準并不高。他還表示,央企實行的是總部經濟,中石油、中石化總部設在北京,新疆并未得到遠高于資源稅的巨額國稅、地稅。而眾所周知,企業稅才是“大頭”。
上述知情人士還透露,此次石油資源稅改,仍將保持“誰開采、誰銷售、誰承擔”的原則。
據悉,目前在新疆地區開采石油的,主要是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大公司。中石油財務資產部人士此前表示,資源稅改革將帶來企業成本的大幅增加,中石油的資源稅成本將大約增加6倍。如果今后按5%的費率在全國開征石油資源稅,中石油一年將可能上繳超過300億元的稅費。
就在昨日上午舉行的中國石油(601857,SH;00857,HK)股東大會上,中石油總經理蔣潔敏就表示,希望資源稅改革與現在征收的石油特別收益金結合起來,借此機會提高特別收益金起征點。
動蕩的國際油價會否為征收帶來困難?上述新疆經濟專家一致認為不會。
另據了解,按一定標準在一個時期內計算國家油價、取均價計算石油稅的方法,不日就將公布。
地方財政將增收上百億
盡管在2008年新疆原油和天然氣產量雙雙達到頂峰后稍有回落,但2009年,新疆地區仍然維持著巨大的產出。
針對此次資源稅改,趙德儒昨日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他認為,地方財政將因為石油資源稅改一項增收100億元。如果加上天然氣,更是一筆巨額收入。
湯一溉說,按照國際油價每桶80美元、每噸560美元計算,5%的資源稅等于30美元,約合人民幣200元。
至于煤炭落選此次資源稅改的原因,記者獲悉,交通運輸不暢是一大制約因素。上述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僅疆內疆外的煤炭價差就可達3倍,新疆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仍需時日。(每經記者喻春來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