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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言被當庭出示表明兩人曾經戀愛案發前兩年已經分手
本報訊(記者 王巍)昨天下午3點半左右,原國開行副行長王益受賄案庭審告一段落。
曾向王益行賄的李濤,其證言牽涉出兩名知名女性,其中之一便是央視女主持劉芳菲。
劉芳菲親自做證人
經核實,記者了解到,央視女主持劉芳菲作為證人,親自出證言為案件作證,所證實的內容是,王益曾經收受李濤賄款,為自己償還房貸,而該房屋位于北京。
李濤的證言顯示,王益事發被調查時,讓劉把200萬元還給他,并給了他4萬元利息。
劉芳菲證言當庭出示
在昨日的庭審中,作為證人的劉芳菲的證言被當庭出示,內容證明王益收受賄賂為其繳納房款。
據證實,兩人曾經是戀人關系,但在案發前其實已經分手。
證言表明兩人曾戀愛
據證言等信息顯示,王益離婚后,與央視女主持劉芳菲確立了戀愛關系,兩人感情甚篤,一度談婚論嫁,后因王益家人的反對,造成兩人無法成婚。
在分手前,似乎是歉疚,王益用李濤提供的受賄款,為劉芳菲償還了房貸。
案發前兩年兩人已分手
據了解,兩人分手發生在案發前兩年左右,劉芳菲與王益此后再無關聯。
據悉,除了證人的身份,劉芳菲并沒有被牽涉到王益案中。
記者核實
趙薇王益兩不相識
至于李濤另外提及的女明星趙薇,其實是一個誤傳。從證據看,王益與趙薇兩人互不相識,也沒有過任何的直接接觸。
據相關證據顯示,趙薇被牽涉到王益案件的真相是,李濤曾經籌備一個剪彩活動,邀請了包括趙薇在內的眾多明星出席。
每個明星都會獲得相應的出場費,而為此買單的正是李濤,對具體邀請明星以及出場費這些“細枝末節”,王益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