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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地錢不歸地方歸國稅 委員建議改革分稅制,截斷地方政府“賣地生財”的高房價“幕后推手”
“地方財政收入的50.92%,甚至70%來自土地收入!”“房地產市場的病根在于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而地方政府“賣地生財”的思路,正是導致當前房價高企的根本原因之一。地方政府之所以對“賣地生財”情有獨鐘,重要因素是我國現行分稅體制設計不太合理。
昨天,很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降低房價支招,直言應改革當前稅制為高房價剎車。
房價只漲不跌病根在地方政府
全國政協委員梁季陽:“房地產市場的病根在于土地壟斷,在于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據統計,2009年,全國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已經超過1.5萬億元。不少城市的土地出讓金已經占地方財政收入約50%。為什么在房價下跌的時候,地方政府總會或明或暗地‘托市’‘救市’?原因是不言而喻的。”Y
建一套房需繳60多種稅費
一套房子,經過立項、建設、銷售等諸多環節,要收取多少稅費?重慶市政協副主席陳萬志給出了答案:據初步統計,我國現階段涉及房地產的稅種有12項,涉及房地產的收費多達50項,兩者共計62項。“稅費已占到房地產價格的30%~40%,一定程度上推高了房價!”
分稅制成高房價的幕后推手
有資料顯示,目前中央政府取得全國稅收收入的60%,地方占40%;而中央財政支出占30%,地方財政支出則占70%。地方財力和事權嚴重不相匹配的狀況日益嚴重。
“分稅制成為高房價的幕后推手”,這一觀點在兩會上幾乎形成共識。全國政協委員、招商銀行董事長秦曉說:“1994年的分稅制,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不太匹配,所以促使地方政府從土地中獲取收益來補充財政收入。”
房地產業成地方政府主要財源
涂輝龍委員說,按照分稅制,僅有營業稅、契稅等稅種可以由地方獨享,所以很多地方政府將其作為最主要的財源培養目標。譬如說,建筑業和房地產業不僅會帶來可觀的營業稅,其巨額利潤還會帶來豐沛的企業所得稅。此外,土地出讓金、項目配套費也均歸地方政府所有。
正因如此,很多地方政府打著“經營城市”的口號,大量征用集體土地、進行舊城改造拆遷,不斷擴張城市規模,竭力發展城市建筑業和房地產業,以土地帶來滾滾財源。根據國土資源部的數據,2001年,土地出讓金收入不過占地方本級財政收入的16.61%;而到2006年,這個比例則到了50.92%,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入竟占財政收入的70%!
建議土地出讓金收歸國稅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慶云認為,要從根本上打消政府的賣地沖動,就應該把土地出讓金收歸國稅,而現在是收歸地稅。“收歸國稅后再通過轉移支付全額返還給當地,并規定有大部分金額建保障性住房。這樣,地方政府建保障性住房的興趣就會提高,這也需要從立法上加以確定。”
民革中央也提案說,要遏制地價過快上漲,首先就是要改革當前稅收結構。地方政府收入嚴重依賴土地收入的結構不改變,很難要求地方政府堅定抑制地價上漲。應盡快改革稅制,地價所得收歸中央,同時開征的房產稅,留地方使用,使地方政府不再以高價拍賣土地、轉嫁住宅配套設施來維持地方財政運轉。
建議國地稅合并增加地方共享
全國政協委員朱錦輝建議說,要想扭轉地方政府部門“賣地生財”的無序狀態,要適度提高地方政府對增值稅等稅種的分享比例,尤其重要的是,要把營業稅納入中央與地方的共享范疇,以此徹底扭轉地方政府借地生財的內在動力。
還有一種建議,就是將國稅地稅合并。身為房地產開發商的黃少良委員建議,建立中央到地方一竿子到底的垂直管理機制。在一竿子到底的垂直機制下,將國稅與地稅合并,合并后的“稅務局”內部業務分工。國稅地稅合并后,無論是地方財政還是中央財政,根本原則即要保證事權與財權的對等,以杜絕地方政府通過賣地來彌補財政缺口的動力。
垂直機制建立后,還要明確規定各級人大的“錢袋權”。稅法的制定、政府財政收支一律由人大決定,改變目前政府既是會計又是出納的弊端,在每次人代會上,政府與檢察、法院、審計部門一道向人大報告稅收工作,接受監督。
網友痛陳分稅制助漲房價
紅木棉(人民網強國論壇):
房價居高不下和分稅制有直接的關系,不改革分稅制,房價絕對下不來!
李正山(某博客):
把高房價與分稅制聯系起來思考,把分稅制的潛伏發作因素單獨考慮為解決現行住房問題的要件,是認真、客觀查找高房價問題的基本方法。
男在海南(天涯論壇):
為何中國各級地方政府都死死盯住土地出讓金?答案就在于,地方政府財政實在沒錢。而地方財政之所以一直缺錢,就在于1994年之后的分稅制改革。Y 據深圳特區報
昨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透露,住宅建設用地70年使用權期滿后,續期是否付費,目前仍在討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