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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訊 3月4日下午消息,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石化江西石油分公司總經理陳立國建議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縮短現行機制規定的調價間隔時間至10天,將一定區間調價權下放石油企業,適當提高國Ⅲ標準汽油價格。
代表稱去年成品油5次調價滯后
2009年執行新的成品油價格機制以來,國內成品油價格共調整8次。
陳立國認為,執行過程中,存在調價不到位、調價滯后與偏差的問題,其中5次調價明顯滯后,3次調價與國際油價變化趨勢相反,而且8次調價中只有兩次降價的幅度與國際油價變動相當。如果嚴格執行定價機制,2009年的調價次數應為10次,其中8次上漲、2次下降。
建議實現價格調整的“小步快跑”
“由于成品油價格公式透明,調價周期過長,市場調價預期顯性化,為市場投機行為創造了條件,屢屢引發價格上調前囤積、價格下調前拋售的現象! 陳立國介紹說,由此引發的市場投機現象比較突出。去年8月,受漲價預期影響,石油、石化兩大集團經營量環比增加140萬噸,遠遠超過正常增長水平,經營波動加大。
“建議縮短現行汽柴油調價間隔時間,由現行的一個月左右調整為10天。”陳立國認為實現價格調整的“小步快跑”,既可以避免市場過度投機,也可以使國內成品油價格更加貼近當期市場,解決調價滯后的問題,有利于減少市場無風險投機機會。
建議部分區間調價權下放石油企業
陳立國還建議改革成品油價格調整審批制度,建議在一定的油價區間內逐步將調價權下放至國內石油企業,由石油企業在國家規定的定價辦法內自主定價,減少政府價格審批這一程序,提高企業對市場價格的反應速度。
《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中,對國際油價在60-80美元/桶時的成品油定價政策比較明確,但對高油價時期的定價尚不明晰。陳立國建議,盡快制定油價超過100美元/桶的定價機制調整方案。
此外,陳立國還建議,在國Ⅱ標準汽油價格的基礎上,適當提高已從今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國Ⅲ標準的汽油價格,以彌補企業因投資增加帶來的成本壓力。(特約記者華艷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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