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 顧立軍 成展鵬)全國人大代表、安徽宿州市葛集鎮白臘園村黨支部書記劉瑞蓮,4日在安徽代表團駐地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說,1980年實行的聯產承包責任制,在一定的時間內解決了當時中國農村糧食短缺及勞動效率低下的問題,但是隨著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現行的農村經濟體制不同程度地制約著現代農村的經濟發展。
她認為,聯產承包責任制實行30年了,但因多年來土地沒有及時進行調整,導致部分后出生的農民沒有土地,已故農民的土地仍被原戶占用,也沒有進行第二次重新分配。同時,由于土地流轉缺乏相應的扶持政策,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土地流轉,降低了土地產出效益。一方面,對轉出土地的農民缺乏再就業及相應的保障措施,農民的流轉積極性不高;對流入土地的業主缺乏政策激勵機制,特別是受農村土地及其附屬物不能擔保和抵押貸款等政策限制,加之農業整體競爭力弱,土地流轉的動力需求不足。
劉瑞蓮介紹說,由于部分農村還是一家一戶單獨經營,極度分散勞動力,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也不相一致,農村的貧富差異也初顯端倪。“空巢”家庭、留守兒童、撂荒土地和農村治安等問題層出不窮。
她認為,大部分的農民缺乏進入市場的能力和勇氣,困守在家或出外打工,由于產品和工作都是利益分配的最低級,所以長期以來經濟收入也是最少的。同時,農民手中資金相對缺乏并分散,組織化程度不高,認識不統一,難以集中有限的資金辦大事,很難抓住稍縱即逝的發展機遇。
她建議,農村土地需要進行新一輪的調整,并教育引導農民走規模化種植和養殖的發展路子,跳出一家一戶搞經營的小圈子,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標準化農業、觀光農業、旅游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