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記者 齊琳) “2009年房價上漲1.5%。”國家統計局日前發布《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關于房價的數據引發諸多爭議。有網友直言,“1.5%明顯是把小數點放錯位置了”。全國政協委員、住建部房地產估價與房地產經紀專家委員會委員郭松海遞交提案,建議國家統計局公開回答以打消公眾質疑。就此,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昨日表示,現行房價數據統計方式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掩蓋了房價的差異性、波動性。
郭松海在名為“希望國家統計局對2009年房價數據進一步給予說明”的提案中指出,統計公報顯示,2009年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較上一年同比上漲 1.5%。這一漲幅低于2005年7.6%、2006年5.5%、2007年7.6%、2008年6.5%的漲幅,創下2001年以來的最低。數據與市場現實偏離,與百姓切身感受相反。
馬建堂表示,“上周六,國家統計局召開會議重新研究了33頁相關調查統計資料,我本人還去深圳、廣州實地調研了這個問題。我們發現,國家統計局在房價統計數據問題上確實有兩個方面應當改進”。
馬建堂所指需要改進的兩個方面,一是數據采集方式,“現在主要依靠房地產企業填報,應當增加我們調查人員的現場訪問記錄,以及政府主管部門的行政記錄,包括建設、規劃、國土等部門”。
第二點需要改進的是數據利用發布的方式!袄缬袀城市根據現有統計方式, 2009年年初比上年下降了15%-16%,但同比價格逐步上漲,到年底比上年上漲了18%。現在全年12個月平均的價格計算方式,則僅上漲1%,把差異性、波動性掩蓋了!
馬建堂表示,這種計算方式有一定用處,比如計算房地產產業的增加值,但給公眾帶來了認識誤區,應當改進。
馬建堂透露,國家統計局考慮從兩個方面進行改進。首先,年末對年末的數據對比可以發布,如2009年12月與2008年12月相比較。其次,建立房地產價格定級機制。“比如將2007年、2008年平均數作為比較基礎,其他年限數據與之相比,到底是上漲還是下降就很清楚了!
馬建堂同時強調,國家統計局一定會改進數據采集方式、數據得出來以后的計算發布方式。“我們認為,統計局現在得出的數據基本是真實準確的。但目前的計算方式過度消除了房價波動的因素,我們將就此召開更大范圍的座談會對這一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盡快出臺具體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