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醫改開始踏上“攻堅之旅”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汪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中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之一。實施這項制度,在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現社會公平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26日中國衛生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這一制度實施進展順利,在已試點的地區,民眾的醫藥負擔已得到減輕;今后,中國將采取措施,保證該制度全面可持續推進。
“基本藥物”是世界衛生組織于上世紀70年代提出的概念。在中國,基本藥物是指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
2009年8月,中國衛生部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正式啟動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工作。在26日的發布會上,中國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表示:“截止今年2月底,全國將有28個省份在本省內部分政府主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涉及政府主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1.8萬個,占全國總數的38.7%,其中政府主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共7907個,占全國總數的92%。”
按照規劃,在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區域,政府主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即基本藥物要通過招標采購、統一配送,而且配送費用也通過招標確定下來后包含在采購價格里,到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購進藥品是多少錢,就賣多少錢,不存在價差。
鄭宏介紹說,從試點情況看,老百姓的醫藥負擔得到了切實的減輕。比如像湖南省武陵源地區,全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啟動藥品零差率銷售以后,藥品價格降幅比例達到50%以上,群眾看病負擔得以減輕;江蘇省37個先行實施制度的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總量已達到當地總量的45%以上,減輕群眾醫藥負擔40%以上。”
政府主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購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后,醫療機構的收入不可避免地將會減少。目前試點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地區經濟和醫療衛生條件都相對較好,制度推進相對順利。而按照規劃,到2020年,中國將全面實施規范的、覆蓋城鄉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這也意味這項制度未來的實施難度將越來越大。
對此,鄭宏表示,未來中國將出臺更多的配套措施,將基本藥物制度改革進一步細化,從而達到預期的改革效果。
鄭宏說:“考慮到基層長期以來形成的以藥養醫的機制,要想把這個以藥養醫機制徹底革除,那么綜合的配套改革要跟上,就是包括醫護人員績效工資、分配機制、定崗定編,特別是村級衛生隊伍的穩定。”
據介紹,中國還將建立長效財政補償機制,從而保證中國基本藥物制度全面可持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