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經國家周刊報道,1月31日,新華社受權播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這是新世紀以來連續第七個以“三農”為內容的中央一號文件。
追溯歷史,人們自然會想到26年前的一幕:1984年10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熱烈慶祝建國35周年盛大游行中,當農民游行隊伍高抬“聯產承包好”五個大字的巨幅標語牌走過檢閱臺時,廣場上頓時歡呼起來,人們齊聲高喊:中央一號文件好!
1982年到1986年,中央連續5年出臺“三農”的一號文件。幾千年溫飽不保的中國農民,在歷史的一瞬間,越過了貧困。時隔18年后的2004年,涉農的中央一號文件又回來了,而且一發就是連續7年。
改革開放初期的5個一號文件,對中國農村改革起到了什么樣的作用?1982年,第一個涉農一號文件出臺前,中央高層進行了怎樣的爭論?為什么中間有18年時間沒有下發“三農”的一號文件?2004年至今的7個一號文件向農民傳遞了怎樣的信息?
請看《財經國家周刊》對中央一號文件的歷史性解讀。
2010:一號文件破題城鄉統籌
“三農”問題的真正解決,功夫在“農”外
2010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還姓農。不過,與過去有質的區別——那就是工作重心增加了城鎮化問題,變成新農村建設與城鎮化兩輪驅動。還是那句老話:“三農”問題的真正解決,功夫在“農”外。
為什么中央還把一號文件鎖定“三農”?除了常規的“三農”問題是中國現實發展的重中之重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過去的“三農”戰略已經到了必須進行重大調整、集中力量打攻堅戰的時候了。這個攻堅戰就是喊了多年但一直未能根本觸及與破題的城鄉統籌。
這個問題太過復雜,涉及太多的部門與問題,包括農民工、戶籍制度、就業、社會保險、糧食安全、中央與地方關系等等,過去已有的6個中央一號文件,都沒有正面談論此問題。2010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到了必須觸及這些硬骨頭的時候了。所以,2010年是城鄉統籌與城鄉一體化破題的一年。
新世紀以來出臺的6個中央一號文件,2004年關注的主題是農民收入,2005年是農業綜合生產能力,2006年至2009年是新農村建設,傳統的農民收入、現代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都裝入了新農村建設發展戰略中。
細心的人會發現,新農村建設雖然很好,但一直難以破解過去制約中國發展,并且已喊了多年的城鄉統籌問題。新農村建設得再好,還是難以擋住或留住農村的青年,他們對城市向往的熱情永遠難以改變。
盡管政府把物力、財力等投向了農村,但還是難以解決農村的散、空、窮問題。龐大的人口不能一直滯留在農村,要把他們轉移出來,減少農村人口,才是最終消除貧困,縮小城鄉差距的主要途徑。單純地讓農民留在農村是永遠難以解決城鄉統籌問題的。未來的城鄉統籌就是要逐步解決農村人口向城里統的問題,而不是單向地把農村的土地統向城市,資金統向城市,人也跑向城市,但人口戶籍卻還留在農村。
人口戶籍留在農村,也一直制約著城市規模的擴大。數年來除了超大規模的幾個大城市不斷生長外,中等城市與城鎮一直數量偏少,規模偏小,且發展速度緩慢。縣域的鄉鎮人口一般也就幾千人,一直難以有集聚效應,更無法對周邊的農村產生輻射與帶動作用,人氣遠遠不足。
如果通過城鎮化的發展,在規劃引導基礎上,積極穩妥地吸引大批回鄉青年在中小城市與城鎮落戶,通過戶籍制度放開與產業發展吸引大量農村人口,集聚的人氣會對中小城市與城鎮的發展有一個帶動作用。人口的增加必然會帶動這些城市與城鎮的房地產及其相關產業發展。而大量的人口從農村轉移出去后,農村的土地經營規模也會因此而擴大,從而使務農的農民通過經營較大規模的土地提高收入。
所以,2010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成了中國未來發展的一個戰略轉移點,從此,中國的發展重點就從過去單純地發展新農村,過渡到真正的城鄉統籌。通過城鎮化,使中小城市與城鎮吸引大量轉移出的農民,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當然這是一個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問題,屬于最難啃的骨頭。單一的政策是難以奏效的,必須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包括城鎮規劃、戶籍制度、房地產發展、就業機會創造、社會保障、農地非農用、糧食安全等。
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央再次把一號文件鎖定在“三農”上,是想通過對戶籍制度的破題與中小城市與城鎮的發展,作為農村問題徹底解決的工作抓手,以此引導未來城鄉一體化全面發展。(文/鄭風田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2004~2009:一號文件又歸三農
如果改革初期關于農村問題的5個一號文件是為農村改革保駕護航的話,那么2004年至2009年的一號文件,則是開啟了重農時代。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作為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正式公布。
人們不會忘記:從1982年至1986年,中央連續出臺了5個關于農村工作的一號文件,開創了中國農村發展和改革的新局面。此后,在廣大農村干部群眾心目中,中央一號文件成為象征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的專用名詞。
時隔18年后,黨中央、國務院又發出了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第六個一號文件,處于“真窮、真苦、真危險”境地的農民高興地發現:中央一號文件又回來了。
此后直到2009年,中央又連續出臺了6個一號文件。如果說改革初期關于農村問題的5個一號文件是為農村改革保駕護航的話,那么2004年至2009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則是開啟了重農時代。
改革開放初期的5個中央一號文件,使幾千年溫飽不保的中國農民,在歷史的瞬間,越過了貧困,從溫飽線上逐步向小康邁進。然而,農村的改革,深層次的推進,依賴于城市國有經濟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
第一,從1985年起國家實行流通渠道體制改革,但這項改革經歷了曲折反復之后,至今也沒有完成,致使農民不能順利走向市場。
第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確立后,按照原來的設想,新的農業體制是有統有分,是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但事實上,一直受“大集體”壓抑的農民,沒有那種興趣。所以當時層層上報設立了多少多少個經聯社、合作社,但實際上是農戶各自經營。這種千家萬戶各自經營的方式,與大市場的要求極不適應。農民不了解市場,往往是看鄰居。本村當年種什么賺了錢,明年就跟上種什么。結果是,今年市場上的稀缺產品,明年就過剩,農民吃盡了苦頭。
尤其是在改革的中心轉向城市之后,由于城市和農村的改革交織在一起,出現了一些新的碰撞和摩擦。
首先,誤認為農村富裕起來了,因而各方面通過種種辦法向農村、向農民伸手,農民負擔不斷加重。
同時,國家繼續采取剪刀差的辦法從農村積累資金,用于城市建設、工業建設。稅制改革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但對縣以下財政收入壓得太緊,只占全國財政收入的21%,卻供養了69%的國家工作人員,農村公共財政開支嚴重不足。本應由國家負擔的義務教育和公共衛生事業卻要農民負擔。為了維持基層政權的正常運轉,亂收費、亂攤派、亂集資現象屢禁不止。再加上農村機構膨脹,人員增加等多方面的原因,農村改革初期農民得到的實惠一點一點地被抵消了。
而且,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的長期存在,大批剩余勞動力滯留農村,農民不能充分就業,因而農民收入增長緩慢,農民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得不到進一步提高。特別是中部糧產區,有的年份還出現了負增長,農民種糧積極性嚴重受挫,因而造成糧食連年減產,對國家的糧食安全和市場供應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2000年,長期在農村基層工作的李昌平,把他在農村從事基層領導工作所體會、觀察到的問題,致信朱镕基總理,概括為“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一時成為“三農”問題最經典的名言。在這三個概括中,對農業是否危險或許還存有一定的爭論,但農民真苦、農村真窮,卻是普遍公認的事實。農村所面臨的嚴峻形勢,也引起了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關注。
1993年以來,中央每年召開一次農村工作會議、每年出臺一個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文件,已經成為慣例。但2003年卻先后召開了兩次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下發了兩個文件,為20年來所僅見。
為準備2003年初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剛剛選舉產生不久的新一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專門召開會議。在2002年12月28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中央政治局就提出,要更加關注農村,關心農民,支持農業,要把“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這為2003年年初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作了非常重要的鋪墊。
2003年初,新當選的總書記胡錦濤出席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并作重要講話,講話中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這句話后來被廣泛引用。這也解釋了總書記到會作重要講話的深層原因。
2003年底,第二次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召開。從表面上看,這一方面是出于對1978年12月22日十一屆三中全會原則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拉開農村改革序幕的紀念,另一方面也由于2004年春節是在1月份而使會期提前。但更深層次的原因是,中央經過認真的分析和研究后認為,2003年在遭受非典和多種自然災害的影響下,農業和農村保持穩定發展,目前的局面來之不易,很多經驗值得認真總結;同時,近幾年來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緩慢,已成為影響農村乃至整個國民經濟全局的重大問題。
農業和農村工作從長時期的“基礎地位”,到近幾年的經濟工作“首要位置”,再到現在的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四個字的變化,反映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對解決“三農”問題的高度重視。中央一號文件時隔18年重新回來,就是這種高度重視的最好體現。
18年后,中央再次把“三農”問題作為中央一號文件下發,讓農民增收成為文件的主題,是在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這個大背景下作出的戰略決策。文件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號:那就是黨和政府高度關注著“三農”問題,黨和政府十分關心著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黨和政府時刻惦記著9億農民的增收問題。
此后,直到2010年,中央年年都把“一號文件”留給“三農”,使廣大農民在每一個春天都能最先感受到一種破冰后的溫暖。(文/余廣人 作者為近代史學者)
1982~1986:“中央一號文件好!”
改革開放初期的5個“一號文件”,反映了廣大農民的心聲,記載了中國農村改革的歷史進程。
1978年冬,安徽省鳳陽縣梨園公社小崗生產隊的18位農民,按下了18個鮮紅的血手印,分田到戶,率先實行農業“大包干”。鄰村得知后,也模仿著干起來。1979年6月,安徽省委第一書記萬里到鳳陽聽了有關大包干的匯報后,當即表示支持。
鳳陽縣小崗隊18個農民包產到戶的壯舉,率先敲響中國農村改革的鼓點。
不準落戶口一“黑戶口”一社會主義“依存戶口”
在既往社會主義公有體制的詞典里,“包產到戶”在憲法里找不到支持的釋義。甚至在十一屆三中全會的紅頭文件中也找不到明確根據。三中全會發出的《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有兩個明確的“不許”——“不許分田單干,不許包產到戶”。
但這個文件也能讓人看到改革的跡象:農村勞動組織“可以按定額記工分,可以按時記工加評議,也可以在生產隊統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業組,聯系產量計算勞動報酬,實行超產獎勵”。這個“可以、可以、也可以”的農村政策,農民只看到了“也可以”,把它當成一個充滿希望的小窗口——包產到戶不準落戶口,“到組”的“也可以”,也是他們長期求之不得的啊。
“也可以”的“包產到組”隨即開始撕破“兩個不許”的禁錮。到1979年國慶前夕,“包產到戶”、“分田單干”在農村已成不可遏制之勢。此時召開的十一屆四中全會將三中全會的《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幾經修改,去掉“草案”二字,作為37號文件正式下發。
修改后的《決定》,把“草案”中的“兩個不許”,改為“一個不許”、“一個不要”:“不許分田單干。除某些副業生產的特殊需要和邊遠山區、交通不便的單家獨戶外,也不要包產到戶。”在中央紅頭文件中,語氣如此和緩的“也不要”,此前罕見。這小小的文字修改,給農民打開了一條門縫,“包產到戶”從這條窄窄的門縫擠出去,雖然是“黑戶口”,但開始了“野蠻”生長。
千百萬農民擠在門縫等待出去,中央也在爭論中為打開大門努力。1980年9月,中央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幾個問題的通知》,即著名的中發【1980年】75號文件。文件規定:“在那些邊遠山區和貧困落后地區,長期吃糧靠返銷,生產靠貸款,生活靠救濟的生產隊,群眾對集體喪失信心,因而要求包產到戶,應當支持群眾要求,可以包產到戶,也可以包干到戶,并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保持穩定。”
雖然“可以包產到戶,也可以包干到戶”前,有“在那些……”等限制條件,但這些限制條件事實上說的中國農村的現狀——斯時中國有哪個地方敢說自己不是“貧困落后地區”呢?“包產到戶”開始有了“準生證”。不過,“戶口”要這樣上——文件規定:“在生產隊領導下實行包產到戶是依存于社會主義經濟,而不會脫離社會主義軌道的,沒有什么復辟資本主義的危險,因而并不可怕”,戶頭是歸在“社會主義”下,而成員的身份則只是“依存”,使這個戶口上得多少有些不理直氣壯。
文件的模糊容易產生歧義。于是,在文件的貫徹執行中就難免各取所需:贊成包產到戶者說,我們是“貧困落后地區”,可以搞;反對者則說,我們是一般地區,不能搞。贊成者說,文件說包產到戶沒有復辟資本主義的危險,當然就屬于社會主義性質;反對者則說,文件說包產到戶依存于社會主義經濟,可見它不是社會主義性質。現實逼著中央必須有明確的態度,再發一個文件成為必須。
五個一號文件出臺
1981年,主管農業的副總理萬里,責成國家農委副主任杜潤生主持起草文件。吸取此前模糊語言引起歧義的教訓,這個文件在起草過程中就力求文字明確。可是,要明確地給包產到戶上一個社會主義戶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文件起草很快,但討論很慢,修改更是費時費力費心思。經過中央書記處幾次討論審查,最后通過時已經是1981年的年關了,來不及年內發出,只能作為1982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發出了。
盡管這個文件是偶然性地成為“一號文件”,但對于渴盼中央認可的廣大農民來說,依然以心照不宣的心態把這看成了是對農業、農民、農村的重視。時任總書記的胡耀邦一錘定音;在農村工作方面,每年搞一個戰略性文件,下次還要排“一號”。由此,連續5年,每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都是談農業問題。年初布置調查題目,到秋季總結,冬季起草文件,次年年初發出,以顯示其對農村政策的連續性、重要性和權威性。
1982年:給包產到戶正式上社會主義戶口。
這一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名為《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文件以毫不含糊的語言指出:“目前實行的各種責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額計酬,專業承包聯產計酬,聯產到勞,包產到戶、到 組,包干到戶、到組,等等,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文件還從理論上對包產到戶和包干到戶作了說明,不但肯定了“雙包”(包產到戶、包干到戶)制,而且說明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個體經濟,而是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的組成部分”。
據杜潤生回憶,這個文件報送中央,鄧小平看了以后表態:“完全同意。”陳云看后通過秘書打來電話:這個文件我已看了,這是個好文件,可以得到干部和群眾的擁護。他還親自參加政治局會議,聽取文件說明,最后說:文件好,說明也好,所提問題,我贊成。
包產到戶得到了社會主義正式戶口,對此的爭論也基本告一段落,農村改革的駿馬馳騁于廣袤的田野。
1983年:肯定包產到戶是農民的偉大創造,放活農村工商業。
1982年十二大召開,胡耀邦在報告中強調,農村的發展,要在總結群眾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加以完善。五屆人大?五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肯定聯產承包制是“現階段在農村發展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優越性的一種十分有效的形式”。同時,農村形勢的發展,也為擴大改革成果提供了政策依據。到1982年底,農業生產總值比上年增長11%,多種經營在農村已成為不可遏止之勢。繼續肯定擴大農村改革成果,就成為1983年一號文件的要義。
1983年元旦,第二個中央一號文件——《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的通知》出臺。文件不僅再次肯定“包產到戶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而且高度贊揚“是在黨的領導下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文件就農村發展多種經營、商品生產等問題提出了 “兩個轉化”、“三個一點”的新政策。即促進農業從自給自足經濟向較大規模的商品生產轉化,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化;黨和政府各部門、各級領導干部都應力求做到:思想更解放一點,改革更大膽一點,工作更扎實一點,保證“兩個轉化”加快速度進行下去。
1984:發展商品生產,抓好商品流通。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個一號文件。如果說,前兩個中央一號文件著重點是對包產到戶定性和解決農業和農村工商業的微觀經營主題問題,那么,198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著重解決的就是商品生產和流通的問題。用杜潤生的話說,“要解決就是發育市場機制的宏觀問題”。
文件強調要繼續穩定和完善聯產承包責任制,延長土地承包期。為鼓勵農民增加對土地的投資,規定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15年以上,生產周期長的和開發性項目,承包期應當更長一些。文件要求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大力發展農村的產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允許農村社會資金自由流動,允許農民經商,發展社隊企業。此后,中國農村出現了一個新名詞:“鄉鎮企業”。
1985年:調整產業結構,取消統購統銷。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即第四個一號文件。文件的中心內容:一是改革農產品統派購制度,逐步把價格放開,真正按價值規律辦事,做市場調節的文章;二是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繼續貫徹決不放松糧食生產、積極發展多種經營的方針,面向市場,因地制宜,使農業內部各個方面協調發展,逐步實現農村產業結構合理化。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取消30年來農副產品統購派購的制度,對糧、棉等少數重要產品采取國家計劃合同收購的新政策。國家還將農業稅由實物稅改為現金稅。
這個文件標志著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開始的,以建立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中心的農村改革第一階段已基本結束,進一步改革農村經濟管理體制、促進農村產業結構合理化的農村改革第二階段即將開始。我國農村從此進入全面發展商品生產的新階段。
1986年:增加農業投入,調整工農城鄉關系。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于1986年農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個一號文件。文件肯定了農村改革的方針政策是正確的,必須繼續貫徹執行。農村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只有深化改革才能加以解決;針對農業面臨的停滯、徘徊和放松傾向,文件強調進一步擺正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
相比此前的中央一號文件,這一年的一號文件明確指示性的東西少了,而指導性的東西多了。這是因為中國農村的改革發展到1986年,受制于城市國有經濟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深層結構不觸動,農業改革也只能在理論層面上加以強調。正因為如此,農村改革初期一系列中央一號文件的歷史使命告一段落。
5個中央一號文件如實記錄了中國農村改革的歷程,客觀地反映了廣大農民的心聲,成為推動農村經濟迅速發展的強大動力。
追溯這個歷程,人們自然會想到26年前那令人難以磨滅的一幕:1984年10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熱烈慶祝建國35周年盛大游行中,當農民游行隊伍高抬“聯產承包好”五個大字的巨幅標語牌走過檢閱臺時,廣場上頓時歡呼起來,人們齊聲高喊:中央一號文件好!(文/徐慶全 作者為當代史學者)
李昌平的又一驚語
2000年給朱镕基總理上書的著名鄉黨委書記李昌平,10年后再度語出驚人:近年連續出臺的涉農一號文件,措施與目標還有不配套的地方。
“我叫李昌平,今年37歲,經濟學碩士,在鄉鎮工作已有17年,現任湖北省監利縣棋盤鄉黨委書記。我懷著對黨的無限忠誠,對農民的深切同情,含著淚水給您寫信。我要對您說的是:現在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
2000年3月8日,時任湖北省監利縣棋盤鄉黨委書記的李昌平,上書當時的國務院總理朱镕基,痛陳農村存在的嚴重問題。
李昌平此舉震動中央,七常委動情批復,引發了當地一場大刀闊斧的改革,由此引起全社會對“三農”(農民、農業、農村)問題的關注。
2000年,李昌平當選《南方周末》年度人物。而他的那三句話——“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也成為對“三農”問題最經典的概括。
此后,李昌平當過記者編輯,在農村發展組織香港樂施會有過6年多扶貧實踐,現在是河北大學中國鄉村建設研究中心的研究員。
“我向總理說實話”10年后,2010年1月31日,就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連續第7年發布涉農的中央一號文件之際,一直關注“三農”問題的李昌平,向《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闡發了又一番驚語。
“公司+農戶”能否增加農民收入?
《財經國家周刊》:你認為,農村目前的情況與你10年前給朱總理寫信時相比,改變沒有?
李昌平:10年來,“三農”變化很大。首先一個變化是農民負擔比過去大大減輕了。第二是糧食生產上了一個新臺階。我給朱總理寫信的時候,糧食產量處于一個低谷階段。第三個變化是,現在農村的醫療、教育、養老、基礎設施建設等,都納入到了中央財政范疇。當然,在改變的過程中,仍存在不少問題。
《財經國家周刊》:那么你認為,近幾年,中央連續出臺涉農的“一號文件”是否針對了農村的問題?
李昌平:最近幾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細讀下來,我發現采取的措施與提出的目標有某些不配套的地方。
《財經國家周刊》:請舉例說明。
李昌平:比如,有好幾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目標都是增加農民收入,可后來采取的一些措施就還不能與之完全配套。
《財經國家周刊》:此話怎講?
李昌平:1985年以前,農村有不少萬元戶、專業戶,種20畝地,養20頭豬就是專業戶,就能成為萬元戶。那時的萬元戶可能相當于今天的幾十萬元戶。現在,種20畝地,養20頭豬,農民能掙幾千塊錢就不錯了。原因在哪?
目前增加農民收入采取的核心措施之一是發展現代農業。如何實現農業現代化?政府文件中所指的農業現代化道路就是“公司+農戶”,即由資本主導農業產業化、現代化,而非農民主導。最近兩年,有的地方開始鼓勵和扶持農民將土地流傳給公司,農民作為股東和農工,或者佃戶和“計件工”。
資本主導下的農業產業化或現代化,利潤總是要流向產業高端。那么產業化程度越高,作為產業低端的農民,收益就越小。這個問題是應該注意的。
可針對農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制定相應政策
《財經國家周刊》:你認為措施和目標還有哪些不配套的地方?
李昌平:我們還沒有根據農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制定相應政策。
《財經國家周刊》:你認為農業發展應分為幾個階段?
李昌平:我把農業發展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農產品短缺階段,以追求增量增長為目標。因為增產就可以增收。“勞動密集+技術密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是這個階段的農業政策要點。
第二個階段是主要農產品供需平衡階段,以追求價格增長收益為目標,這個階段增產往往會減收,要想增產又增收就必須追求價格(穩定提高)收益。以水果為例,供需平衡以后,產量增長1%,價格下降5%。減產1%,價格也可以上漲5%。今年廣西的香蕉賣兩毛多錢一斤,就是大幅增產導致的。山東的大蒜價格暴漲,主要是大幅減產所致。“谷賤傷農”,是第二階段的常見現象。
這個時候怎么保護農民的利益?就需要依靠農民組織了。比如,臺灣有七八個生產柑橘的農協。假如預測到某年柑桔要增產10%,就意味著價格將下降50%。怎么辦?農協聯盟開會,產生一個決議,比如把一級品二級品拿去賣,三級品四級品堅決不準賣。價格比上年高一點,一級品二級品賣完了,錢也回來了。三級品四級品生產果汁,再不行做肥料或往海里倒。這個階段的農業政策要點是:“技術(質量)密集+組織密集+資本密集+品牌密集”。
第三個階段是農業高度發達和高度市場化階段,追求市場份額收益為目標。這個時候農業政策要點是:“技術密集+組織密集+資本密集+品牌密集+國家產業政策扶持”。美國等國家就是扶持自己龍頭產業搶占別國市場份額,如美國扶持其四大農業資本集團占有了中國大豆及其產業的絕大部分市場份額收益。
《國家財經周刊》:你認為目前中國農業處于哪個發展階段?應該采取什么樣的相應政策?
李昌平:中國1982年實行包產到戶,1984年出現局部的“賣糧難”,1985年糧食供需平衡,用了3年多的時間解決了主要農產品短缺問題,農業發展從此進入了第二個階段,加入WTO后,不少地方已經進入第三階段了。
我認為,從1985年至今,一部分農業政策還停留在第一階段,始終鼓勵農民以追求產量增長為第一目標。雖然也有“組織密集+資本密集+品牌密集+國家扶持”。我們要防止走菲律賓模式,要借鑒日本模式。我們應該幫助農民組織起來,主導農業產業化,追求的是價格增長收益:應該鼓勵龍頭企業向海外進軍,占有更大的海外市場份額,而不是只扶持龍頭企業下鄉搶農民和農民組織的市場份額。
“如果讓我制定一號文件”
《財經國家周刊》:假如讓你制定“一號文件”,你認為還要加上什么樣的政策?
李昌平:一號文件應該確定的是農業發展的方向性問題、戰略性問題,并不斷總結實踐,典型引路。
首先,一號文件必須回答清楚農村基本經濟制度問題。
中國憲法規定,農村的基本經濟制度是:“土地村民集體所有”,“實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這兩句話在上世紀80年代是很明確的,但是現在有些名存實亡了。農村基本經濟制度,是支撐農村經濟、政治和社會的基石。不管學術界對“土地制度和雙層經營體制”如何爭論,在政策上這個問題都是必須要回答清楚的,不能含糊的。
第二,分階段、分區、分權制定政策。
不同的農業發展階段要匹配不同的農業政策。中國不同地區處于不同的農業發展階段,有的還在第一階段,大部分在第二階段,膠東半島、遼東半島、海南島已經進入第三個階段,怎么能用同樣的政策呢?東北和西南有著不同的農業體系,幾大糧食主產區,要保證的是國家主糧安全,應該分區制定相應政策。
另外就是要分權制定政策,把一部分權力放下去,讓省市縣根據實際情況自己制定政策。
第三,“一號文件”要確定農業發展的主體和道路。中國農業農村發展的主體和主導是農民和農民組織,資本集團不是中國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主體和主導,“公司+農戶”不是中國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唯一路徑。我們到底應該選擇菲律賓模式,還是日本模式,還是中國模式?這些“三農”發展的戰略性問題,也是國家轉型過程中的根本性問題,是政策制定者及“一號文件”需要首先回答的問題。
第四,“一號文件”要在調查研究和試驗示范的基礎上寫。上年的一號文件貫徹執行的如何,要回顧;新的一年應該推出一兩個不同區域、不同發展階段的典型,典型引導,以點帶面。(記者 李楊)
資料
菲律賓模式與日本模式
農業現代化存在多種道路或模式,典型的有兩種,即菲律賓模式和日本模式。
1898年,美國從西班牙手中接管菲律賓后,西方農業跨國公司和菲律賓本國資本家下鄉兼并了菲律賓小農的土地,主導農業產業化,甚至控制了農村金融保險等領域。農民逐步退出農業產業和農村經濟的各個領域,成為資本的雇傭農工。然而隨著技術的進步,所需的農業工人越來越少,大量失地和失業農民涌進城市。但50年代中后期菲律賓的經濟危機日益嚴重,大量城市失業農民工不能返回農村了,菲律賓從此由“亞洲典范”走向內亂叢生。這就是菲律賓模式。
日本模式不是依靠資本改造和消滅小農,也不是讓資本主導農業現代化,而是在限制大資本下鄉的同時,扶持小農組織起來,建立以金融合作為核心的綜合農協,變傳統小農為組織化的現代小農,包括金融保險在內的農村經濟都由農協主導發展。農民不僅分享種植業、養殖業的收益,還分享金融保險、加工、流通倉儲、市場資料生產供應、技術服務等諸多方面的絕大部分收益。日本、韓國以及中國臺灣地區采取的是這種模式。
"包產到戶"解密
----專訪中國農村改革重要參與者與見證人杜潤生
面對群眾自發的"包產到戶"做法,中央怎么看?且聽杜潤生講述"包產到戶"提出過程中的高層爭論。
現年97歲高齡的杜潤生,1932年參加革命。1949年在中共中央中南局秘書長任上,領導中南地區土地改革。他所提出的"分階段進行土改"的主張,得到毛澤東的贊譽。此后,他的命運與農村問題緊密聯系在一起。
1953年,杜潤生調任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秘書長、國務院農村辦公室副主任,參與組織農業合作化;1955年在農業合作化運動中,因心存疑慮而被以所謂"右傾"錯誤調離。
1979年初,杜潤生任國家農業委員會副主任。1983年任中共中央書記處農村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主持起草農村政策文件,特別是5個中央一號文件。杜潤生是中國農村改革的重要參與者及見證人。
1979年初,根據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決議,國家農業委員會成立。農委作為國務院指導農業建設的職能機構,同時兼理黨中央委托的農村工作任務,并指導各省、市、自治區農業委員會和中央相關部門的工作。中央任命國務院副總理王任重兼任農委主任,杜潤生擔任副主任。此時,安徽、四川的農民開始了自發的群眾性的包產到戶,對既往的農業管理體制進行了劃時代的沖擊。
《財經國家周刊》:當時,中央對于農民自發的包產到戶怎么看?農委對此的看法又如何?
杜潤生:當時中央高層負責同志都很重視農業,但對改革人民公社體制、推行包產到戶有不同意見,難以一下子轉變過來。我剛到農委工作時,也面臨著如何看待這一問題的局面。一些關心我的同志對我好言相勸,要緊跟黨中央,接受鄧子恢的教訓,不要搞包產到戶。但相反,也有一些同志則說,包產到戶勢在必行,只是個時機問題。看來,在包產到戶問題上的爭論,是難以回避的了。
《財經國家周刊》:在這種情況下,農委的工作是不是就陷入到兩難境地?
杜潤生:農委的確是兩難的境地。農委是國務院的機構,自然應該和中央保持一致,但是,一些有識之士的意見,則對農委支持農民的行動提供了依據。比方說當時胡耀邦的意見。
《財經國家周刊》:"生產責任制"這個概念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
杜潤生:農委要替中央、國務院起草一個農村工作的安排意見,涉及落實中央增加對農業的投資,以體現中央《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精神。耀邦同志看過文件,提議重視多種經營,不要只強調水利,不要"以糧為綱,全面砍光",要加上種樹種草、發展畜牧業。我對他的意見表示贊成,并說,"民以食為天"這句話成為歷來制定政策的出發點,歷代朝廷都提出"重本抑末"。這時他很興奮,說:要立志從現在起,改弦更張,首先把"農業"內涵說明白。
我借機談到另一個問題,就是"責任制"問題,這是保證農村經濟運行的必要條件。我提出:生產責任制到人、到戶,現在有些地方已經試驗得不錯,可增產糧食,減少開荒砍樹。可不可以由中央說話,把1979年9月28日后提的"不要包產到戶",改成"準許包產到戶"。耀邦說:決議才通過,中央不好立即出面修改。
《財經國家周刊》:我們注意到,1979年3月12日至24日,剛成立不久的國家農委召開了七省三縣農村工作座談會。這是一次專門討論責任制的會議。我們看到過許多談包產到戶過程的記載,可很少有人提及這次會議。您能講講嗎?
杜潤生:這次會議就是由我主持召開的,當然可以講的。為什么要召開這個會議?是因為這幾個省縣都有農民進行包產到戶的嘗試,那么這幾個省的領導對包產到戶,有的支持,有的反對,有的觀望。開個會來討論一下。
對于生產責任制的討論,又主要集中在兩個問題上:"包產到組"實行什么制度安排?"包產到戶"究竟應采取什么態度?
對于包產到組,三中全會關于農業問題的決議草案曾提到"也可以在生產隊統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業組,聯系產量計算勞動報酬,實行超產獎勵"。會議圍繞這個問題發生了爭執,分歧主要在于是否允許把勞力、農具、土地、牲畜"四固定",常年包到組。有的主張不能固定到組,認為那就是分隊,是"三級所有"變成"四級所有"。有的認為不固定到組是行不通的,怎么聯系產量?
《財經國家周刊》:你們在會上進行爭論的同時,社會上也在爭論,當時《人民日報》就發表了張浩來信,對包產到戶提出指責。
杜潤生:張浩來信能成為一個事件,當然代表了一種傾向。但能刊登在《人民日報》上,還是由于一位領導同志的批示。張浩是甘肅的干部,他到河南出差,在洛陽地區看到某些情況,給《人民日報》寫信:認為"包產到組、包產到戶都是脫離群眾,不得人心的"。那位領導同志批示報社:態度要明朗,號召大家不要搞包產到戶,已包的說服引導,回到集體經濟。這個批示,正好在會議期間,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報》以編者按語的形式在頭版發表,因而對四川、安徽的試驗起了潑冷水的作用。
《財經國家周刊》:這對你們會議的討論有影響嗎?
杜潤生:有影響,但不大。我們還是照樣進行自己的討論。經過爭論,在"會議紀要"中提出:現在存在的包括"常年包工包產到組"在內的幾種辦法,"只要群眾擁護,都可以試行"。這樣就確定了對包產到組的共識。
《財經國家周刊》:這次會議中討論的內容,你們是不是都及時地上報中央?中央對此怎么看?
杜潤生:在會議期間,那位領導同志從上海回來后,在會上講了集體經濟的優越性,特別強調統一調配勞動力的優越性。
3月20日下午,中央主要領導約見會議代表。對于包產到戶,舉了湖南洞庭湖"雙搶"的經驗,證明組織起來分工合作可以提高新的生產力,集體經濟還是優越的,但也講不要"一刀切"。3月22日,那位領導同志又到會講話說:合作化幾十年了,到底是好是壞?基本上是好的。
《財經國家周刊》:看來,當時中央對待包產到戶雖然有不同意見,但提倡多講道理,允許自由討論,并沒有上綱上線。
杜潤生:在當年,包產到戶是個觸及體制的問題,即使允許討論,以中央文件的方式明確肯定,是很難的。因此,最后,會議產生的文件不得不妥協,說包產到戶,不是統一經營,從這點講接近單干,但不同于單干。對于群眾搞包產到戶,"如果一時說不服,也不要勉強去糾正,更不能搞批判斗爭"。
《財經國家周刊》:這句話等于批準既成事實了,也算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了。
杜潤生:是啊,最后,中央主要領導有個意見就更好了,他同意"深山、偏僻地區的孤門獨戶,實行包產到戶,也應當許可"。1979年4月,中央批轉了這個會議《紀要》,這是中央文件里第一次提出在一些特殊地區應當允許包產到戶,并把它寫入三中全會提出、經四中全會審定的中央關于加快農業發展的若干問題決定中,從而為農村政策的進一步轉變奠定了基礎。
會議結束時我做了發言,說一些重大問題會議討論不充分,只能求同存異。《紀要》按中央主要領導和分管農業副總理的講話精神修改,宣傳集體經濟的優越性,責任制形式不搞"一刀切"。但春耕大忙在即,搞了責任制的不再動了,"包產到戶"也不同于單干,要糾正不可上綱,更不可搞批斗。
《財經國家周刊》:七省三縣座談會是"文革"后首次把包產到戶提到中央來討論,從結果來看,滿意的解決尚需時日,但是不是可以說思想已經解凍,禁區已經打開?
杜潤生:此后,華國鋒又主持召開了一次中央會議,鄧小平、李先念等出席。會上,我說明了一些農村現存的問題:有些地方包產到戶,生產很好,群眾歡迎。也發生點問題,像河北贊皇縣一帶實行包產到戶,因對林業政策缺乏事先安排,農民怕今后政策有變,先下手撈現貨,砍了一些樹,沒有出現太大的問題。像安徽全椒等地生產有發展,農民積極性高漲,社會安定,是很好的。有的領導表態包產到戶不宜提倡。中國單干了幾千年,還是沒糧食吃,還是受窮嘛!有的領導表態再次用他在湖南"三夏"搶收搶種季節必須互助、合作的事例來說,非集體化不可。鄧小平當場沒有就此問題表態,他說:農村問題很多,一大堆,應該抓住主要的解決。他還說:貧困地區總得放寬政策。這為他爾后支持包產到戶留下伏筆。
《財經國家周刊》:既然七省三縣座談會把禁區打開了,進一步突破也就指日可待了。
杜潤生:沒有你想象的那么簡單,爭論還是很激烈的,要松口是很不容易的。1980年1月,國家農委召開人民公社經營管理會議,那位領導同志再一次講集體經濟的幾大優越性。
《財經國家周刊》:那你的講話就和那位領導同志的講話形成了兩個聲音了。中央怎么看?
杜潤生:1月31日下午,會議向中央政治局匯報情況。華國鋒等人講話后,鄧小平最后講了話,他說:對于"包產到戶"這樣的大問題,事先沒有通氣,思想毫無準備,不好回答。他講了一個大決策:就是本世紀末實現溫飽,下世紀初實現小康,分兩步走,要確定目標。他說:這是個戰略思想,定出這個目標是不容易的。我們要按照一千美元這個目標,考慮我國經濟發展的速度,考慮農村經濟的發展。現在不定出規劃,不確定目標,四個現代化是沒有希望的。
《財經國家周刊》:當時,包產到戶雖然沒有在全國推開,但是,安徽、四川、內蒙、甘肅等地的經驗已經證明,這是切實解決農村問題的新創舉,為什么有些人要反對?
杜潤生:這種情況應該分開來看。下面很多同志持不贊成態度,主要是由于包產到戶仍然不合法。十一屆三中全會制定的《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是規定"不許包產到戶"的。1979年9月,十一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這個決定。其中提出,除某些副業生產的特殊需要和邊遠山區、交通不便的單家獨戶外,不要包產到戶。把原草案"不許"改成"不要"(因為大家已按照早已發出的草案學習過文件,這個不大的修改變動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
《財經國家周刊》:可是,后來的實踐在推動著你們這些決策者,當時是形勢逼人嘛,恐怕不變也得變呀。
杜潤生:你說得很對,當年形勢的發展在逼迫人們思考、決策。像包產到戶這樣的問題,解決的關鍵在于說服黨內領導干部。再跨一步,只有破除多數同志原有的思維定勢,才會引起決定意義的變化,這要靠實踐深化。(文/《財經國家周刊》特約撰稿 徐慶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