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2日討論并原則通過《關于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其中取消藥品加成等政策成為關注的焦點。
指導意見決定,按照先行試點、逐步推開的原則,由各省(區、市)分別選擇1至2個城市或城區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公立醫院改革要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把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
指導意見還提出了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五大主要任務,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內容包括: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實現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來補償的機制。據了解,目前公立醫院補償渠道共有三個,分別是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其中藥品加成收入比重最大,此前多數公立醫院加成收入占總收入40%—50%。2009年11月,國家發改委、衛生部等部門聯合下發《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提出改革過渡期間,要逐步降低醫療機構藥品加價率,總體不突破15%。取消藥品加成后減少的收入,可通過增加財政補助等方式進行必要補償。此外,指導意見中“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也被認為是本輪新醫改的一大亮點。此次會議明確將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醫療服務領域,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