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徐運
晨報訊 關于房貸政策一絲一毫的變化都牽動著購房人的神經,最近購買二套房的人發現,銀行審批二套房貸更加嚴格,尤其是在界定“改善型”的條件時,不僅要求辦“產調”,還要居委會開“同住證明”并蓋章。由于“國十一條”中沒有提到“改善型”的概念,而是指出“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的話,再購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成。”一些購房者紛紛辦理“產證加急”,以求早點拿到產證后銀行早點放款,以免因可能的政策變化而失去“改善型”的優惠。
“滬四條”中規定: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再申請貸款購買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調整前可比照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享受7折貸款利率和最低首付20%的優惠政策;調整后須符合購房前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條件,并須提供有效證明,才能享受貸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比例的優惠政策。
可是不久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十一條”卻提出: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隨即本市又表示,可能會制定新的“國十一條”的實施細則。
由于擔心今后政策有變,比如取消“改善型”的說法。一些二套房購買者,開始想辦法讓優惠貸款早點“落袋為安”。“最近收到銀行的消息,說讓我找人辦產證加急,因為都進交易中心10天了,爭取月底放款。”有讀者反映,辦理加急產證后確實能加快拿到產證的速度,但要額外花一筆錢。
不過,一些中介公司門店負責人和貸款擔保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購房者希望盡快辦下優惠利率貸款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從他們目前和各大商業銀行了解到的情況看,短時間內還沒有取消“改善型”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