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據《京華時報》報道,昨天,國家發改委、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了《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意見明確規定,在全面核定政府管理的藥品價格基礎上,進一步降低偏高的藥品價格,適當提高臨床必需的廉價藥品價格。此外,在規范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基礎上,適當提高臨床診療、護理、手術以及其他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
醫藥價格改革目標確定
意見提出,到2011年,要通過改革和加強管理,使醫藥價格管理方法進一步完善,市場價格秩序逐步好轉,藥品價格趨于合理,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性矛盾明顯緩解。到2020年,要建立起科學合理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和完善的醫藥價格管理體系,醫藥價格能夠客觀及時反映生產服務成本變化和市場供求。
降低大型設備檢查價格
意見還提出了2009~2011年的主要任務:一是完善醫藥價格管理政策。二是合理調整藥品價格。在全面核定政府管理的藥品價格基礎上,進一步降低偏高的藥品價格,適當提高臨床必需的廉價藥品價格。三是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適當提高臨床診療、護理、手術以及其他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同時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和治療價格。加強對植(介)入類等高值醫療器械價格的監管。四是強化成本價格監測和監督檢查。
逐步取消醫院藥品加成
意見提出,改革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銷售加成政策。按照“醫藥分開”的要求,改革醫療機構補償機制,逐步取消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加成。改革過渡期間,要逐步降低醫療機構藥品加價率,在總體不突破15%的前提下,可按價格高低實行差別加價政策。必要時對高價藥品實行最高加價額限制。
同時,鼓勵地方結合公立醫院試點改革,統籌開展公立醫院銷售藥品零差率改革。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后減少的收入,可通過增加財政補助,提高醫療服務價格和設立“藥事服務費”項目等措施進行必要補償。
醫藥價格改革是醫改關鍵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朱恒鵬表示,醫藥價格改革在整個醫療體制改革中處于關鍵地位。一方面是老百姓對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價格十分敏感,關注收費問題;另一方面,藥品和醫療服務的定價問題直接關系著國家對醫生和醫院的經濟激勵機制問題,關系著醫生是否能夠選擇質優、價廉的藥品和服務方式提供給患者。(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