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謝衛群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孫 冰
新華都慈善基金會10月20日宣布成立。新華都集團董事長陳發樹將其個人持有的價值83億元人民幣的有價證券,全部捐贈給新華都慈善基金會。與以往慈善基金不同的是,它全部來自民間,而且是單一的個人出資。
陳發樹的慷慨捐贈,在引起巨大關注的同時,也引發了不少質疑——民間的慈善基金如何做到公開透明?為何民間慈善基金如此稀少?
基金是否為避稅而設?
“新華都慈善基金”的資金,全部為陳發樹個人所持有的流通股股票,包括紫金礦業、青島啤酒、云南白藥等等。新華都集團總裁兼CEO唐駿出任新華都慈善基金會的執行理事長,全面負責新華都慈善基金會的管理和日常運營。
唐駿說,基金的設立得到了各級政府大力支持。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新華都慈善基金的設立,完成了所有相關法定手續,歷時5個月。
新華都慈善基金成立前,有報道稱,該基金是為了今后避稅。對此,唐駿解釋,目前在中國投資慈善并不能免稅,所以談不上避稅。
相關專家馬光遠說,對于民間的私募慈善基金會是否能夠享受公募慈善基金會的稅收優惠政策,目前并沒有明確的規定。
如何保證全部用于慈善?
據介紹,新華都慈善基金將采用企業化運作。“除了請專門的公司托管這筆巨資,做到保值增值,還將請專業的審計部門來監管,同時我們也會定期向全社會公開我們的運作狀況和未來計劃等。”唐駿說。
“首先關注教育,關注中國的未來”,這是慈善基金的首要任務。20日,新華都慈善基金宣布了首批慈善基金的三大項目:“星火計劃”,“陽光行動”和“藍天工程”。
馬光遠介紹,我們國家目前對于慈善基金會的監管還很薄弱,基本上“無法可依”,以“自律”為主。“制度上的缺失其實會大大地降低人們參與慈善公益的積極性”。
捐贈背后的制度思考
馬光遠認為,在我國,民間成立的非公募慈善基金存在注冊難、納稅難等一系列制度上的問題。“民政部門對于成立慈善基金很慎重,因為會擔心有人打著慈善的名義,搞一些別的活動,所以要求必須掛靠單位,要有主管單位,以納入統一的政府管理,否則不會給予注冊。”
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研究員資中筠認為,我國政府在法律法規方面對于建立公益慈善基金的鼓勵和激勵作用非常不足。她舉例說,在稅收制度上,減免措施的可操作性非常弱,很多民間的私募基金會都沒有減免稅的資格,即使有,落實起來也非常困難。
陳發樹“豪捐”消息一出,質疑聲似乎要比贊美聲來得更猛烈,“避稅說”、“炒作論”接踵而至。馬光遠認為,這一方面是由于中國的富豪社會信譽度太低;另一方面,是我們的制度并沒有給公眾一個可以信賴的平臺。
馬光遠認為,制度上的不足主要還是因為我國目前民間的私募慈善基金數量太少,“如果很多人來做這件事情,制度自然就會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