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芃
五年風云變幻。曾經轟動一時的鐵本故事,只剩下兩處總價近14億元的待拍賣資產。
2009年10月10日,江蘇鐵本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鐵本”)等四企業破產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在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召開。這標志著,鐵本破產清算工作已進入資產處置階段。
2004年鐵本事發后,武進區法院于當年5月受理了債權人的破產還債案件,更在今年7月22日依法成立破產清算組,全面開展有關工作。
目前,鐵本等四企業的資產評估工作已完成,東安廠區的固定資產值為11.1億元,江邊資產評估值為2.7億元。
此次會議還同時公布了破產財產變價方案草案。在到會的110戶有表決權的債權人中,有98戶舉牌同意。
在繼續做好債權審核確認、資產清點評估等工作的基礎上,下一步破產管理人將進入鐵本資產拍賣變價工作。據悉,已有意向競拍人與破產管理人進行了接觸。
鐵本,這個民營老板激進式超常規投資的產物,正走進歷史。
嚴重資不抵債
2004年5月,鐵本破產還債案件的被申請人包括江蘇鐵本鋼鐵有限公司、常州市三友軋輥廠、常州市興達軋輥有限公司、常州鷹聯鋼鐵有限公司。
上述四企業均為關聯企業,由于經營場所、財務記錄合一,所以在2004年9月15日舉行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企業監管組提出對四企業債權人共同主張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要求,并通報了資產清理和債務債券確認的初步情況。
2009年7月正式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以來,破產管理人聘請常州“恒信”和“正則人和”兩家會計師事務所負責財務審計工作。經初步審計,鐵本公司等四企業賬面資產總額為22.01億元,負債總額56.27億元,凈資產為-34.26億元,負債率達255.64%,已屬嚴重資不抵債。
根據實際情況,鐵本公司等四企業資產可分為東安廠區(即鐵本老廠)資產和江邊項目資產兩部分,管理人對其采取了分開清點和分開評估的方式。截至2009年8月20日,東安廠區的土地、廠房、設備等固定資產評估值為111050.11萬元。由于該廠區仍在經營,其備料、存貨等流動資產,將待終止租賃關系后另行清點。
鐵本江邊項目財產主要包括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工地上的工程物資等,評估值為27696.58萬元。參加了10日上午債權人會議的武進區法院負責人表示,鐵本當年被查處主要就是由于土地違規,公司不享有江邊土地的使用權,因此這一部分土地也就不屬于破產財產。
鐵本江邊項目占地總面積6500余畝,當初的投資達26億元之巨。比較之下,目前的評估值相當之低。據介紹,由于企業監管組到位迅速,并全力保護江邊項目的現場資產,工地散落的建筑鋼材等工程物資幾乎沒有減損。業內資深人士估計,將來這一塊資產的變現將獲利頗豐。
變價方案初定
10日召開的第二次債權人會議,還通過了鐵本公司等四企業破產財產變價方案的草案。
依照《破產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合議庭裁定確認了破產管理人提出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即鐵本公司等四企業的破產財產采取拍賣方式變價,東安廠區固定資產和江邊項目資產分別整體拍賣,同時考慮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協議轉讓。
該草案還對拍賣保留價作了詳細規定,確定第一次拍賣以評估價為保留價;第二次拍賣的保留價在不低于第一次拍賣保留價的80%的范圍內確定;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在不低于第二次拍賣保留價的80%的范圍內確定。
破產管理人向法庭說明,根據鐵本公司破產財產實際情況,首次拍賣保留價的確定有兩種方法,一是以評估價為首次拍賣保留價,二是在不低于評估價的80%的范圍內確定。此次變價方案采取的是第一種方法,目的是為了充分保護債權人利益而不放棄任何可能增加資產變現值的機會。
此外,破產管理人還提出,在第三次拍賣流拍后,不再繼續降價拍賣,而是向債權人委員會報告,另行制訂變價方案,以最大程度保護債權人利益。
對于這一變價方案,參會的110戶有表決權的債權人,共有98戶投了贊成票,超過半數。不過98位債權人的債權金額只有19.1億元,沒有達到半數。
“(同意變價方案的債權人債權金額)雖然沒到半數,但是很接近,只差400萬元不到,我們認為,破產管理人提交的方案符合法律規定,代表了大部分債權人的利益,也得到了大部分債權人的認可,所以我們當庭合議后認可了這個方案。”前述參加了10日上午債權人會議的武進區法院負責人表示。
本次債權人會議后,破產管理人將開展財產變價的有關工作,并及時擬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適時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