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馬力)今后,市民購買經適房和限價房,須采用建筑面積計價和結算房款。“首都之窗”最新一期政府公報中,公布了市住建委關于執行《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各種房屋的計價方式。
投資證明由開發商開戶銀行出具
該通知明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新建商品房的預售,或完成初始登記的現房銷售,應當按照套內面積計價。但獨棟別墅、整棟樓房和車位車庫的預售、現房銷售可以按套內面積計價、也可按照建筑面積計價,或直接按套的總價來計價。此前,2008年1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 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的決定》開始實施,其規定新建商品房轉讓時,應當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
經適房和限價房在預售或現房銷售時,要按照建筑面積計價和結算房款。在《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中,為了保障購房人的利益,對于樓盤何時能預售規定了數個條件,如投入開發的建設資金要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此次發布的通知明確,該投資方面的證明必須由開發商的開戶銀行來出具。
中國房地產經理人聯盟秘書長陳云峰表示,由銀行來出具證明,是因為銀行對開發商的投資情況非常了解,且比較中立,可以防止開發商未達到預售條件就申領許可證預售賣房。
企業應公示預售面積測繪報告書
《辦法》提出,開發企業應當在預售場所、商品房坐落地顯著位置以及其他能夠使購房人明確知曉的方式,公示商品房預售面積測繪技術報告書,以及共用建筑面積處置情況。開發企業還應當將實測數據表提供給購房人。
今后,區縣建委、房管局將對本轄區預售項目的施工現場和售樓場所,進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日常巡查。
■ 追訪
如何計價對總房款無影響
對于此次確定的計價方式,專家表示,無論是建筑面積計價還是套內面積計價,對總房款是沒有影響的。
陳云峰稱,目前北京的普通商品房銷售都是按套內面積計價。“樓盤報出的價格,以及購房者與售樓人員談的價格都是建筑面積的價格。但最終寫到購房合同中,都會按照建筑面積和套內面積的比例,來折算成套內面積的價格。”
對于經適房和限價房,此次規定要以建筑面積計價。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由于經適房和限價房在招標建設單位時,市發改委就已先期按照建筑面積確定了房屋銷售價格,因此最終售房時也按建筑面積計價。目前,北京的經適房和限價房項目大都以建筑面積計價。據悉,此前政策房售房時,既可按建筑面積計價,也可用套內面積計價,部分限價房曾使用過套內面積計價。
本報記者 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