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劉媛、實習生徐培報道:記者從南昌市房管部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南昌市決定對城區商品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方案進行調整,從今天開始,所有開發企業一律不得代收商品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據了解,調整后的維修資金交存方案要求,各開發企業已代收的商品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必須在9月30日前轉入南昌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并按戶建賬。
此外,為安全、方便、及時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在每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在建行南昌市區所有對公網點通過通存方式交款,辦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