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葉海林
《國際先驅導報》文章 對力拓案“主角”胡士泰,上海檢方將以侵犯商業秘密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而不是“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批捕。按照中國法律,這意味著即使最終胡士泰前兩項罪名全都成立、量刑均為最高刑且數罪并罰,最多也只能在監獄中呆上十二年。而如果胡某人按最后一則罪名被提起公訴,至少在法律上,他面臨的最嚴厲懲罰將有可能是驗明正身押赴刑場。
這樣一個批捕決定引發了外界關于量刑輕重的爭議。在各執一詞的媒體論爭中,澳大利亞一些媒體的反應格外耐人尋味。有媒體甚至“樂觀”預言,胡士泰即使罪名成立也會最終被驅逐出境了事。
澳大利亞媒體洋洋得意的背后,其實是這個國家在對華經貿關系中的有恃無恐。中國對澳大利亞鐵礦石的依賴是一個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現實。力拓公司每年從中國賺取的大筆銀子當中,一部分是基于鐵礦石開采成本和供求關系的合理利潤,另一部分則是壟斷地位帶來的不合理利潤,最后一部分(誠然是很大一部分)才是通過胡士泰罪惡勾當獲得的骯臟錢財。打掉胡士泰賄賂網絡,最多只能消除這最后一部分,并不能阻止力拓換一套“合法”而不講理的談判策略,繼續盤剝中國的鋼鐵企業。
這種情形當然會讓人感到憤怒,而緩解憤怒情緒的辦法之一就是重判胡士泰,讓他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沉重的、最沉重的代價。
然而,在胡士泰和力拓的所作所為給中國鋼鐵行業造成的慘重損失面前,懲罰胡士泰的輕重話題其實并不是問題的核心。就算將胡士泰明正典刑,大發不義之財的力拓因此會損失什么呢?什么也沒有!
從胡士泰被警方拘留那一刻起,他對于力拓和那個搞不清自己到底是存在于世界上最小大陸還是最大島嶼的國家來說,就已經是無足輕重的走卒了。數月來以及今后一段時間,力拓和澳大利亞方面對胡某人的“關心”,不過是將之作為一張和中國討價還價的籌碼。在許多西方人看來,賄賂其實是一個地理學概念,放在自己家里就覺得骯臟得不行,在別人家里就實屬小事一樁。在這種心態的驅使下,懲罰多少個胡士泰、用多么嚴厲的手段懲罰胡士泰,西方大鱷們都不會改變自己的行為習慣,學會尊重別國法律。
那么,我們能干什么呢?以力拓案為我們痛定思痛的契機,徹底改變鋼鐵業的行規陋習,整治內外勾結的局面,把握話語權,這才是關鍵的“重中之重”。
第一,管好我們自己的人;第二,別再干高價進口澳大利亞礦石冶煉后再出口給別人,賺取一點點血汗錢卻支付高昂環境成本的傻事兒;第三,胡士泰用來行賄的錢肯定不是他自己的。有鑒于此,應該向澳方提出司法協助,要求立案調查給他錢讓他這么干的那些人。對了,別忘了把澳大利亞的每一份官方答復公之于眾,讓全世界都來看看那個“法治國家”會有怎樣的反應;第四,鑒于澳大利亞慣于隱瞞外國留學生非自然死亡事件,行為記錄欠佳,是否可以考慮將這樣的國家從中國留學及旅游目的國名單上刪除?第五,讓胡士泰在監獄里住滿他應該住的日子,斷了這個家伙享受驅逐出境待遇的念想。
來源: 國際先驅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