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鐘晶晶)國內第二大水電站溪洛渡水電站20日被審計署爆出縮短工期、項目未招標等問題。昨日三峽總公司有關人士對記者表示,此次審計是三峽總公司主動邀請審計部門來審計,目的是希望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情況并能及時整改。
審計報告指出,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溪洛渡工程計劃2002年初開始籌建,2008年11月金沙江截流。而實際上,該工程于2003年3月開始籌建,2007年11月完成金沙江截流。并導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峽總公司溪洛渡工程建設部主任洪文浩對記者表示,溪洛渡工程從2001年完成預可研報告,2005年項目正式被國家核準。但從2001年底公司就開始了相關籌備工作。項目工期縮短主要是因為工程建設中籌備期(主要是前期工作)和準備期(主要是導流洞到截流)同時作業所致。對于內隧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一事,他表示盡管公司各項安全標準都在國家要求范圍內,但確實有些地質情況難以完全勘察清楚。
審計報告還指出,工程近半數項目未招標,此類項目合同金額16.79億元,占6.74%,并存在相關工程交由集團下屬公司,關聯收費高等情況。
三峽總公司副總經濟師王湘潭對記者解釋說,沒有招標的合同主要有兩部分,第一是設計合同,由于該電站早期由國家交由成都設計院設計,后期交由別的公司設計難度大;第二主要是一些合同中的補充協議,金額較小,為了能較好完成項目,直接交由了相關合同承建單位。
此外確實有些小的項目如供水、供電和物業等合同數量非常多,直接交給了集團下面的專業公司,但總金額并不多,招標項目的金額占到了整體金額的90%以上。目前公司已加強了項目的監管,并在有序整改,并已糾正了違規資金3600多萬元。
中國水電協會副秘書長張博庭介紹說,為了早有效益,一般水電項目都希望能盡快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