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工程是僅次于三峽工程的第二大水電工程。為確保這一工程的順利進行,2007年和2008年審計署對其進行了跟蹤審計。20日公布的第一階段審計結果顯示,該工程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較好,已完工程質量優良率達90%,移民安置進展基本順利。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影響項目投資效益的問題,同時四川、云南兩省在移民安置進度、移民資金管理和使用上也還存在一些問題。
審計揭示五大突出問題
審計同時也揭示了溪洛渡工程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
一是項目執行概算尚未編制完成,以致審計難以對投資總體控制作出評價。
溪洛渡工程早在2003年就開始籌建,但三峽總公司至今尚未編制完成項目執行概算。
二是大幅壓縮工期加大工程建設風險。
溪洛渡工程實際籌建工作推遲15個月,截流提前12個月,合計壓縮工期27個月,加大了工程建設風險和難度,增加了項目建設成本。統計45個對外交通建安工程,合同金額20.14億元,因趕工期等原因導致大量變更,最終結算金額26.85億元,變更率達33.32%。
三是部分項目招投標管理不規范。
溪洛渡工程應招標分項目464項,合同金額248.98億元。實際執行中,未招標項目219項,占47.2%,合同金額16.79億元,占6.74%。
四是部分關聯企業管理、履行職責不到位,獲取不當收益。
三峽總公司將溪洛渡工程的招標代理直接委托給下屬關聯企業三峽國際公司,并支付代理費2571萬元,超出國家收費標準1010萬元。由于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和審查以及清標工作不到位,部分項目招標文件技術條款和商務條款描述歧義,導致投資增加5000多萬元。
三峽總公司將溪洛渡工程部分監理業務直接委托給下屬企業三峽發展公司,使其取益3471.09萬元。但在實際監理過程中,三峽發展公司現場人員投入嚴重不足,資質偏低,審核把關不嚴。
五是移民安置未如期完成。
為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目前,四川省已完成施工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但云南省施工區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尚未修編完成。此外,審計發現有14.41億元移民資金因管理環節多,撥付不及時。
糾正違規金額3600多萬元
據審計署有關負責人介紹,三峽總公司及其相關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提出的問題,把落實整改與加強內部控制管理結合起來,進一步規范了工程計量和合同管理,糾正違規金額36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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