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7日電 針對一些國稅局對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審核把關不嚴作為單獨問題,審計署財政審計司負責人進行解讀。
據中國審計署網站消息稱,7月17日,審計署向社會公告了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稅部門2007年至2008年稅收征管情況的審計調查結果(以下簡稱公告稿),公告反映了當前稅收征管和稅收政策方面還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需要加以改進和完善。
發言人稱,自主創新能力是一個國家的核心競爭力,是國家和企業生存發展的關鍵。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對培育自主創新能力、推動新興產業發展、實現經濟增長和結構升級具有重要意義。我國政府為推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實施了一系列的鼓勵措施,其中一項重要舉措就是從上個世紀80年代起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稅收優惠。這項政策的實施,激發了企業自主創新動力,對推動我國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發揮了重要作用。可以預見的是,以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為核心的產業性稅收優惠政策會在我國的稅收優惠格局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發言人指出,光有好政策不行,相關部門還必須把握好、執行好,政策執行不能走樣、不能變味。應該說,審計揭示的實際執行過程中存在的這些問題,不利于培育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不利于好的政策發揮應有的作用。審計正是基于高新技術發展之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才將稅收優惠政策執行中存在的這些問題單獨揭示出來,希望能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并采取切實措施盡快加以解決,真正發揮稅收優惠的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