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證實發布會前就有報紙公布,專家稱法律未規定如何處罰
□晨報記者 李 芹
上半年經濟數據再次遭到提前公布。在昨日國家統計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作為經濟數據發布者的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李曉超坦言,在來新聞發布廳之前,自己確實在辦公室就已看到了被提前公布的數據。
事實上,類似事件此前曾發生過多次。李曉超對此表示,國家統計局非常關注數據被提前發布產生的影響,將會按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查處。
提前公布的數據非常準
昨日一早,在國家統計局發布包括GDP等重要數據之前,有紙媒援引所謂“權威人士”的說法稱,上半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同比增長7.1%,其中二季度GDP同比增長7.9%。這兩個精確的數據,與國家統計局在昨日上午10時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數據絲毫不差。
上述紙媒的報道被網絡大量轉載,讓國家統計局的新聞發布會喪失了懸念。
針對這一情況,發布會上,有媒體記者援引力拓員工涉嫌竊密一事向李曉超發問稱,經濟運行數據早在新聞發布會之前就被媒體公開報道,是否也是一種違反國家有關法律的行為,有關部門是否會對這種行為展開相應調查。“早晨我在來新聞發布廳之前,在辦公室我同樣也看到了這條消息,我們將會按有關的規定和程序進行查處。”李曉超對此回答說。
提前公布已非第一次
事實上,類似的事情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去年4月份,在官方公布3月份我國經濟運行數據之前,就有媒體精準地報道出3月份我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今年年初,在國家統計局公布去年我國經濟運行數據前一天,相關信息再次在圈內風傳,且據說很多機構早已獲得……
更有甚者,去年7月,在距國家統計局公布我國經濟運行數據尚有9天時,路透社就借官方消息人士準確“預測”出上半年我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同比上漲7.9%,GDP同比增長10.4%。后來的事實證明,路透社公布的這一數據與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分毫不差。
對此事,當時晨報記者與國家統計局取得過聯系,國家統計局新聞處工作人員表示,理論上國家統計局不會事先透露這些數據,但不清楚相關方面從何渠道獲知相關數據。
該工作人員甚至分析認為,兩個數據完全一致可能是巧合,可能是媒體引用專家學者的預測后,故意冠之以“官方消息人士”。
不過該工作人員也坦言,即使媒體提前獲取了官方數據并加以報道,國家統計局也沒有相關部門負責調查處理。
業內證實有人會提前打探
對經濟運行數據再次遭提前曝光,部分業內人士向記者證實,在一些重要數據公布之前,有專業人員會到處打探消息,最后以預測口吻通過媒體發布,“如果消息來源可靠,常常會博得市場的認可”。
業內人士提醒說,由于相關數據從采集到發布,中間存在一個時間差,因此在客觀上給數據提前曝光提供了可能性。
但這種提前公布數據的做法顯然無法讓人認同,因為如果有投資機構以此數據在中國資本市場套利,中國普通投資者將蒙受巨大損失,而投資機構既可避險,也可提前做多做空。
在接受采訪時,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蔣洪教授表示,雖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確了信息公布的種類和方式,但沒有相關規定對違規公開信息的行為和處罰標準作出明確界定,“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給處理違規公開信息的行為造成了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