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國內財經 > 2009年成品油價格第三次上調 > 正文
廣州日報訊(記者 葉平生 通訊員 岳佳綜、戴國軍)根據完善后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結合近一段時間國際市場油價變化情況。國家發改委決定自2009年6月30日 零時起適當調高國內成品油油價,即在現行價格的基礎上,汽、柴油每噸上調600元。廣東省物價局根據國家規定,制定公布了我省成品油銷售價格。這次成品油價格上調后,國Ⅱ標準90號汽油每升上調0.45元,93號汽油每升上調0.48元, 97號汽油每升上調0.52元, 0號柴油每升上調0.52元;國Ⅲ標準90號汽油每升上調0.45元, 93號汽油每升上調0.49元, 97號汽油每升上調0.53元, 0號柴油每升上調0.52元。
省物價局要求各地物價部門要加強成品油價格的監督檢查和監測,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價格的穩定。
廣東省成品油最高銷售價格表
(自2009年6月30日零時起執行)
品名 對民營批發企業的最高供應價格(元/噸) 最高批發價(元/噸) 最高零售價 元/噸 元/升
90號汽油(Ⅱ) 7165 7265 7565 5.60
93號汽油(Ⅱ) 7619 7719 8019 6.03
97號汽油(Ⅱ) 8073 8173 8473 6.53
0號柴油 6415 6515 6815 5.82
90號汽油(Ⅲ) 7395 7495 7795 5.80
93號汽油(Ⅲ) 7863 7963 8263 6.25
97號汽油(Ⅲ) 8330 8430 8730 6.77
0號柴油(Ⅲ) 6618 6718 7018 6.02
說明:
1、汽油(Ⅲ)和柴油(Ⅲ)是指符合廣東省《車用汽油》(DB44/345―2006)、《車用柴油》(DB44/346―2006)或者深圳市《含清凈劑車用汽油技術規范》(SZJG12―2007)、《含清凈劑車用柴油技術規范》(SZJG13―2007)的汽、柴油。
2、不得以添加清凈劑或其它名目在國家規定的成品油價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