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6月16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8時19分報道,最近正在廣東、上海、重慶、浙江、山西五省市進行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引起了公眾的熱議,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下發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更是熱議的焦點,改革過程當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專家有何觀點,中國之聲連線孫瑩。
中國之聲:這個事情事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大家關注也是可以理解的,目前在廣東、上海、重慶、浙江、山西五省市的試點已經展開了,需要注意什么樣的問題,有的聲音說了,先停停,重新制定方案。對此專家有什么觀點呢?
記者:我今天采訪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的張翼教授,針對改革方案中最主要的內容,就是事業單位人員和城鎮職工一樣統籌交納養老保險,單位交20%,員工自己交80%,對于這個他發表了觀點,他認為主要要解決兩個問題:
第一,對統籌的那一部分,單位交納的20%資金的來源在什么地方,這個要解決,這個不解決,事業單位分為三種不同性質的事業單位,一種是半行政事業單位,他的來源是可靠的,因為國家財政的撥款決定這樣一個問題。
第二種事業單位往往絕大多數資金是國家財政撥款,少部分資金是自己籌辦的,這部分也不用太發愁。
最發愁的事業單位,是完全不由國家財政補給的事業單位,這些事業單位人員的20%統籌資金的來源,就實際上是市委單位的營運成本,我們說他們的壓力會相對比國家財政撥款的單位壓力大一些,因此我們解決這一部分單位試點的時候,往往要從不同方面去估計、評價它的統籌資金的來源。
也就是跟胡曉義副部長說的一樣,改革試點過程中,一定要對事業單位進行科學的分類,這是第一步。
第二意思是對個人交納的80%的數額,我們原來說全部由國家財政撥付的,現在個人交80%以后,勢必會降低當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當期收入,比如我現在是3000塊錢,我要把這80%,就是240元交了之后,我當前就少了240的收入,這個收入的降低又從什么地方彌補,這種改革就促成一個問題。公務員改革沒有拉開,只改事業單位,很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力資本是高于公務員的,這種情況就導致,本來是由知識水平所決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收入,會客觀上低于公務員的收入,盡管數額不是很大,但是也會引起資源配置的轉型,造成國家公務員隊伍報考壓力的增加,官本位的情況更顯著的表現,所以,怎么樣解決這樣一個問題也是改革過程中需要解決的問題。
對于是現在就應該加快養老保險改革的步伐,還是沉一沉再制定詳細的方案,張翼教授說:“現在不要著急,要通過研究試點改革之后再返回來,通過專家、學者、通過實際操作部門、通過地方實際推廣部門,比如說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社會保障管理系統共同商討以后,形成一個相對比較成熟的制度以后,再去推廣,那才是符合中國改革步伐的,中國改革要走漸近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