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 國家統計局日前公布了今年一季度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數字顯示,平均工資為7399元,與2008年同期的6524元相比,增加了875元,同比增長13.4%。數據公布后,引起不少議論:“平均工資在上漲,但我們并沒感受到自己的工資在漲?”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作出了解釋,將改革平均工資統計制,把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統計在內。
該負責人稱,根據現行統計制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工資統計范圍包括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以及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投資經濟單位,尚未包括城鎮的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該負責人說,針對近來社會對平均工資數據的意見,為了更好地反映工資變化情況,國家統計局已經在著手進行勞動工資統計制度改革,包括對私營單位工資統計進行論證和試點,有關統計情況我們將及時按照法定程序發布。
私營單位數量多、分布廣,新增、倒閉、轉產等變化頻繁,有些管理不規范,統計基礎薄弱,會計制度不健全,這些都給建立私營單位工資統計制度帶來很大的難度。因此,私營單位的工資統計工作,目前還難以做到按季度調查,只能按年度進行。除已開展私營單位工資統計試點外,國家統計局也正在研究如何開展個體戶工資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