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昨在京研討債市發展滯后原因
東方早報記者 姚偉
針對公司債發展規模不足的“病癥”,央行副行長易綱昨日在北京舉行的中英公司債券市場論壇上給出“診斷”:公司債券的風險處置和管理問題是其發展滯后的一個重要原因。
央行網站昨日發布消息稱,央行金融研究所、全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和英國駐華大使館當天舉行中英公司債券市場論壇,研討公司信用債券風險管理與投資者保護有關問題。
所謂公司債,顧名思義即由公司直接向投資者發行債券募資。與從銀行貸款等間接融資方式相比,公司債這樣的直接融資形式融資成本更低,因而也就更有利于企業融資進行發展。
但在我國,公司債規模總體上仍然較小,且明顯滯后于其他金融市場的發展。事實上,直到2007月9月,我國才由長江電力(600900)發行了首只公司債產品。
“直接融資的發展不足不僅會造成銀行風險的積累,影響金融體系的穩定,而且也會影響金融市場的廣度和深度,限制市場功能的發揮和市場效率的進一步提高。”易綱對此評價稱。
為此,易綱提出,應從六個方面入手,提高風險處置和管理能力,促進公司債發展。其中包括:增加市場透明度、推動債券評級機構發展、培育合格的機構投資者、完善公司債券的發行承銷托管和清算等基礎環節、加強市場監管、促進市場互聯互通等。
“監管者要不斷向市場學習,既要避免因監管過度而產生金融壓抑,束縛市場的發展;又要避免過分相信市場的公司治理結構和股東的約束力,導致監管不到位。”易綱特別對加強市場監管做出說明。
而對于促進市場互聯互通方面,易綱也做出了詳細解釋。他認為,所謂市場互聯互通,即在債券市場內部,如場內市場和場外市場,以及債券市場與其他衍生產品市場,如債券、期貨、掉期、衍生品等之間的互聯互通,市場投資主體可以根據需要,自主選擇發行、交易、托管和清算場所。
從中國債市結構來看,以銀行間市場為代表的場外市場規模遠大于交易所債市,但是兩個市場之間的發行主體、投資者卻被割裂。今年1月19日,證監會、銀監會曾聯合發布試點,允許經銀監會核準的上市商業銀行進入交易所債市。但由于登記托管、監管等問題尚未明確,迄今銀行尚不能進入交易所債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