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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資核準權限將下放
絕大部分企業可在3個工作日內拿證
本報北京3月16日電 (記者龔雯)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今日透露,該部將發布實施《境外投資管理辦法》,進一步改革相關體制,推進境外投資便利化,僅保留對少數重大、敏感的境外投資的核準權限。
與現行規定相比,新《辦法》一是下放核準權限,以2008年核準申請件數估算,將有85%左右的境外投資核準事項今后將交由省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負責;二是簡化核準程序,絕大部分境外投資企業只需遞交一張申請表,即可在3個工作日內獲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三是突出管理重點,商務主管部門主要對是否影響雙邊政治和經貿關系、是否損害國家經濟安全、是否違反國際義務等企業的境外投資進行核準,而境外投資經濟技術可行性由企業自行負責;四是強化商務部門的引導服務;五是提出行為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