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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高初建
在旁聽一些政協小組討論的時候,記者發現,很多政協委員非常關注提案的落實情況。不僅關心自己的提案落實得怎么樣,也關心其他委員的提案是否得到落實。
政協提案是政協的參加單位和委員特有的一項民主權利。每件提案均需經過提案委員會按提案工作條例的有關要求審查立案才能成立,是一種有組織的行為,本身具有嚴肅性。提案對所反映的問題需進行科學論證分析,因而具有科學性。同時,提案是有可操作的具體建議,具有可行性。與此相對應,提案的辦理有專門的機構負責,有一套規范的工作程序,要求件件有著落、案案有答復。
記者注意到,政協委員們越來越注重民主權利的行使,每件提案無不在事先進行充分的調查論證,反復推敲,確保提案的質量,使之切實可行。有經驗的記者,能夠從委員們的提案中找到極有價值的采訪線索。比如,今年政協第一號提案是致公黨中央提出的有關就業問題的。從這一提案中,可以看出委員們在關心什么、當前的熱點問題是什么。
毋庸置疑,提案需要有人去辦理、落實。而提案辦理的情況是否讓委員們滿意,是否能給公眾一個答案,是否使提案發揮實際效果,則是政治協商制度不斷完善的題中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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