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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武巖生) 財政部近日發布公告,決定發行2009年憑證式(一期)國債300億元,其中3年期210億元,票面年利率3.73%;5年期90億元,票面年利率4.00%。
公告顯示,本期國債發行期為今年3月16日至3月25日。從購買之日開始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逾期兌付不加計利息。
自公告公布日至發行結束日,如遇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尚未發行的本期國債票面利率,在利率調整日按3年期、5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調整的相同百分點作同向調整,提前兌取分檔利率另行通知。
記者查閱2008年最后一期國債利率,2008年10月30日后購買的當期國債,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3年期為5.17%,5年期為5.53%。
業內人士分析,下周一將發行的憑證式(一期)國債300億元三年期票面利率較之前有了明顯下降,隱現降息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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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兌取利息如何算
從購買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不滿半年不計付利息;滿半年不滿1年按0.36%計息;滿1年不滿2年按1.71%計息;滿2年不滿3年按2.52%計息;5年期憑證式國債持有時間滿3年不滿4年按3.69%計息,滿4年不滿5年按3.87%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