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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劍鋒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昨日在寧夏團參加政府工作報告分組審議時表示,2000億元的地方債券額度已分配完畢,分配的標準除資金配套需求外,主要考慮的是地方對債務的承受能力和償還能力。
他還表示,地方債券的額度由財政部分配好并報國務院審批之后,將由地方人大常委會要求政府對預算進行修改和調整后,由地方人大常委會審批通過,通過之后由財政部代理發行,同時代理償還本息。
資金首先為中央重點項目配套
據年初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安排,2009年財政收入增速為8%,全年財政收入66230億元,而財政支出達到76235億元,財政收支差額超萬億元。
謝旭人昨日在回答媒體記者提問時表示,此次發行地方債券,一方面是考慮到增加政府公共投資、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另一方面則是為了刺激經濟發展,也為了實施結構性的減稅政策。為緩解收支矛盾,因而采取了中央代理發行地方債券的方法。而之所以由財政部發行,原因之一是財政部的國債發行機制和技術力量較為成熟。
關于地方債券的資金用途,謝旭人要求地方首先要用其為中央重點項目作配套,其次是地方政府根據最重要的方面來安排,主要投入民生項目中。
額度分配:看地方承受能力
謝旭人稱,地方債券額度的分配,是根據國務院指示,運用因素法進行測算后確定的。
他說,分配原則首先是中央重點項目的資金配套需求,“比如寧夏的中央重點項目投資中,需要寧夏地方配套部分的需求。”其次是詳細測算后確定的當地的經濟和財政發展情況、債務承受能力及過去的債務情況。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廳長王和山昨日也表示,財政部是通過一個公式來測算地方債券額度的,此次寧夏分配獲得的地方債券額度為30億元,目前正在積極核算和準備項目。
《第一財經日報》此前獲悉,不少地方已經上報了各自的地方債券發行申請額度,其中深圳上報的額度超過100億元;浙江將上報300億元;新疆上報了55億元;江西的上報額度不超過100億元。
據了解,此次地方債券的期限是3年。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建國也表示,地方債券的資金不僅要“花得好,而且要還得上”——保證3年后的償還能力。
借機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此次發行地方債券的另外一個作用,是借此規范對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謝旭人就此表示,財政部和地方都要加強對地方的債務管理。他要求地方政府就此次地方債券的發行,建立完備的預算管理制度。
雖然現行《預算法》規定地方政府不允許出現財政赤字、不允許發行債券,但實際上,此前地方政府出于資金需求,通過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等地方融資平臺發行市政債券和公司債券的情況并不鮮見,這些債券都具備政府債務的性質。
不少學者很早就建議,既然地方債券無法禁止,與其讓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臺大規模發債而無法監督,不如允許地方政府發債,并將其納入規范管理的制度框架內。
從2月初起,各地財政部門先后下發通知,要求下轄縣市及同級部門完成財政部安排的2008年地方政府性債務統計情況,并及早上報。這項一年一次的工作始于2006年。
王和山也對媒體記者證實,此前財政部專門發文規范地方債券,內容包括如何管理、如何發行和用于哪些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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