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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融資與貸款在可流通性、要式性等金融工具的法律要素上雖有所不同,但它是金融機構向社會提供的真實信貸資金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從票據融資的業務流程和統計制度談起
中國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司長 張濤
票據融資由于其具有“速度快、風險小、收益高”的業務特性,日益受到金融機構和企業的重視和青睞。近年來金融機構在傳統票據融資業務的基礎上進一步設計開發了回購型、賣斷型等新型票據融資業務,并推出了風險參與、準證券化等創新產品,其規模也迅速擴大。截至2009年1月底,我國金融機構票據融資余額25559億元,1月份增加6237億元,占當月新增貸款的40%,票據融資快速發展。與傳統信貸業務相比,票據融資業務較為復雜。社會上關于票據融資增長的真實性、統計上是否存在重復計算等方面有所疑問。我們從票據融資業務流程、會計核算與統計方法談起,解答這些疑問。
票據融資業務的流程與相關核算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成熟和發展,票據在商品結算中的比重日益增加,一方面企業為了增加票據的可接受性,一般要求銀行承兌,另一方面企業又持有大量未到期票據,在資金緊張時,需要貼現票據融入資金,而銀行也可將持有的商業匯票向其他金融機構轉貼現或向中國人民銀行再貼現融通資金。目前我國票據融資方式主要有五種:
貼現。貼現是傳統的票據融資方式,指持有票據的非金融機構在票據到期前為獲取資金,向金融機構貼付一定的利息后,以背書方式所作的票據轉讓。金融機構辦理票據貼現時,以票面金額增記“貼現”資產,以融出資金額減記資金頭寸資產,兩者差額確認遞延負債,并按權益核算原則分期攤銷。
轉貼現。是指銀行間(中央銀行除外)將持有的未到期票據進行轉讓融通資金的行為。目前,轉貼現業務有回購式轉貼現和賣斷式轉貼現(買斷式轉貼現)兩種形式:
回購式轉貼現是指票據持有銀行為獲得資金以貼現方式向其他銀行轉讓票據,同時承諾在約定日期按票面金額購回相同票據的轉讓行為。這種轉讓實質是銀行間以票據為抵押品的同業拆借,與票據融資無關,轉入方、轉出方均不調增、調減票據貼現額,只是新增加回購協議下的資產或負債業務。票據轉入方以票面金額增記“買入返售”資產,以融出資金額減記資金頭寸資產,兩者差額確認遞延負債,并按權益核算原則分期攤銷。票據出讓方則以融入資金額增記資金頭寸資產,按票面金額增記“賣出回購”負債,兩者差額確認遞延資產,并按權益核算原則分期攤銷。
賣斷式轉貼現指票據出讓方為獲取資金,在向票據轉入方貼付一定的利息后,將持有的尚未到期票據進行背書轉讓的行為。這實質上是一種債權轉讓行為,但由于《票據法》的限制,存在兩種認識:一是認為風險并未完全轉讓,轉出方不減少票據貼現額,而增加一筆負債“轉貼現款”;而轉入方增加票據貼現額。二是認為實現了資產轉讓,轉出方減少票據貼現額,轉入方增加票據貼現額。相應的在當前實務中,對“賣斷式轉貼現”也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一是認為風險并未完全轉讓的會計處理方式。部分金融機構認為根據我國《票據法》關于票據貼入方對票據背書前手擁有追償權的規定,票據的風險和收益仍保留在票據出讓方,票據出讓方只能確認負債的增加,不能確認資產的減少。具體核算是票據轉入方以票面金額增記“賣斷式轉貼現”資產,以融出資金額減記資金頭寸資產,兩者差額確認遞延負債,并按權益核算原則分期攤銷。票據出讓方則以融入資金額增記資金頭寸資產,按票面金額增記“轉貼現款”負債,兩者差額確認遞延資產,并按權益核算原則分期攤銷。二是認為實現了資產轉讓的會計處理方式。還有一部分金融機構認為在我國票據貼現特別是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中,票據出讓方被追償的可能性極小,依據實質重于形式的會計原則,應確認資產的減少。具體核算是票據轉入方以票面金額增記“賣斷式轉貼現”資產,以融出資金額減記資金頭寸資產,兩者差額確認遞延負債,并按權益核算原則分期攤銷。票據出讓方以融入資金額增記資金頭寸資產,按票面金額減記原貼現資產,減記尚未攤銷完的原辦理貼現業務產生的遞延負債,將它們的差額確認當期損益。
再貼現。指金融機構為獲取資金,在向中央銀行貼付一定的利息后,將持有的尚未到期票據向中央銀行背書轉讓的行為。實務中再貼現的會計處理是以融入資金額增記資金頭寸資產,按票面金額在負債方增記“再貼現款項”,兩者差額確認遞延資產,并按權益核算原則分期攤銷。
票據買賣。指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之間將未到期票據以無追償權的形式轉讓,實現資金融通的票據行為。票據買賣業務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簡單的直接的票據買賣業務;另一種則是將未到期的若干張票據進行打包出售給企業或打包成理財產品進行出售,其實質是票據資產的證券化。當銀行機構作為票據出讓方時,其以融入資金額增記資金頭寸資產,按票面金額減記原貼現資產,減記尚未攤銷完的原辦理貼現業務產生的遞延負債,將它們的差額確認當期損益。當金融機構作為票據轉入方時,以票面金額增加“買入票據”資產,以融出資金額減記資金頭寸資產,兩者差額確認遞延負債,并按權益核算原則分期攤銷。
票據風險參與融資。指銀行機構之間通過簽訂風險參與協議,票據持有方將票據項下的部分風險轉讓給風險參與方,風險參與方按所參與的份額,將資金支付給票據持有方,交易雙方一般不辦理票據背書。票據到期時,由票據持有方收妥款項后支付給風險參與方。如票據到期出現收款損失,風險參與方按約定份額承擔損失。在會計處理方面,票據持有方同票據買賣的票據出讓方,風險參與方同票據買賣的票據轉入方。
票據融資總量的統計
目前票據融資總量主要由人民銀行進行統計并對外披露,人民銀行根據不重不漏、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對票據融資的各個業務環節進行統計,并根據合并的目標對不同的會計處理提出了具體的數據報送方式。
統計的基本思路
在統計實務中,將“回購式轉貼現”視為同業拆借,在信貸收支表的“同業往來”項目內反映;將“賣斷式轉貼現”視為資產轉讓業務,在“票據融資”項目內反映,并要求那些認為風險并未完全轉讓的金融機構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將票據貼現額扣除“轉貼現款”后,納入“票據融資”反映。同時將“再貼現”業務視為貸款進行統計處理。這樣最終的票據融資總額就真實準確地反映了金融機構通過票據貼現方式所提供的信貸資金。
相關項目內容
票據融資項目。在報表中“票據融資”是“各項貸款”的子項目,其反映的內容,一是金融機構通過辦理票據貼現、賣斷式轉貼現以及票據買賣業務持有票據的票面金額;二是金融機構作為票據風險參與融資業務的風險參與方而獲得相應票據份額的票面金額。
同業往來項目。由于認為回購式轉貼現業務為以票據為抵押品的同業拆借業務,所以在報表中“同業往來(運用方)”項目包含金融機構的回購式轉貼現業務融出的資金,“同業往來(來源方)”項目則包含了回購式轉貼現業務融入的資金。在合并統計報表中,合并范圍內機構之間發生的回購式轉貼現業務數據相互抵消,既不在來源方反映也不在運用方反映。
再貼現項目和向中央銀行借款項目。金融機構與人民銀行辦理再貼現業務,金融機構形成一筆負債的同時人民銀行形成一筆資產。在單家機構的統計報表中,負債反映在金融機構的“向中央銀行借款”項目中,資產反映在人民銀行的“再貼現”項目中。在最終的金融機構統計報表中,人民銀行與金融機構開展再貼現業務形成的資產、負債相互抵消,不再反映。
綜上所述,票據融資是金融機構向社會提供的真實信貸資金,在當前金融統計制度下,只要金融機構嚴格按會計制度、統計制度的要求報送統計數據,既不會存在重復計算票據融資的問題,也不存在漏統票據融資的問題。票據融資與貸款在可流通性、要式性等金融工具的法律要素上雖有所不同,但它是金融機構向社會提供的真實信貸資金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近期票據融資快速增長的原因
近期票據融資額快速增長的原因主要有兩條:
一是企業具有票據融資的需求。由于企業2008年盈利水平下降,資金較為緊張,企業申請短期貸款獲得下浮優惠利率的可能性明顯降低,但票據貼現利率隨貨幣市場利率走低,加之與申請短期貸款需要評估、抵押等措施與流程相比,票據融資相對于一般貸款更具低成本和便利優勢,也使得企業融資需求出現票據化趨勢。
二是金融機構具有多做票據的動機。目前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為0.72%,央票和債券的收益率普遍較低。在貨幣市場缺乏較好投資產品的背景下,只要票據貼現收益高于上述資產收益,商業銀行就有動力從貨幣市場轉入票據市場,使票據融資成為短期資金運用的主要渠道。此外,銀行還可以通過票據融資先做大貸款規模以達到考核要求,以后遇有好的中長期貸款項目時,可以隨時調劑壓縮票據融資,搭配一般貸款的規模。
總體看,當前票據融資增加較多是銀企雙方市場選擇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