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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口設備增值稅直接減免的建議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宗慶后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作為此次增值稅轉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即進口設備增值稅實行先征收后抵免,取消原先直接免稅的政策,此項配套措施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發展。目前企業采購國外進口設備需要在進口環節提前繳納大量的增值稅,而企業對于進口設備的使用往往需要一個安裝、調試、達產的過程,而且銷售初期的銷售量并不大,這使得進口設備所繳納的增值稅需要在一個較長的投資回收期內才能在銷項稅金中進行抵扣。因此,占用了大量生產發展所急需的流動資金,影響了企業發展甚至日常的生產經營。
因此建議對于進口設備增值稅的征收由目前實行的先征收后抵免的政策更改為進口環節直接免稅。這樣,不僅簡化了操作,而且對于增強企業發展后勁,提高我國企業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克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帶來的不利影響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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