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備受關注的上海“公路大王”劉根山案25日在杭州上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上海茂盛集團董事長劉根山、財務總監袁曉軍等3人出庭受審。經過整整一個上午的審理后,法庭于中午時分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日宣判。
公訴人上城區人民檢察院當庭指控,被告單位上海茂盛集團公司、被告人劉根山、袁曉軍等涉嫌抽逃注冊資本金1.5億元及挪用資金,證據確實充分,應分別判處抽逃資金罪、挪用資金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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