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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2月21日電 (記者田俊榮)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農村地區資金外流的情況仍然存在。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抓緊制定鼓勵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的實施辦法,建立獨立考核機制”。制定該項政策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一是促進信貸增長和維護金融安全。既要盡可能提高縣域內金融機構新增存款投放當地的比例;也要堅持市場化規律,維持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二是要考慮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吸納信貸資金的能力。三是政策設計以正向激勵措施為主。 他表示,目前,央行正牽頭相關部門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將在充分論證和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盡快出臺此項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