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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是全國反假幣工作的重點地區,假幣犯罪形勢非常嚴峻,尤其是粵東沿海地區,以及部分山區、農村經濟落后,群眾文化水平低、法制觀念淡薄,各種制假、販假案件多。
省政協委員巫奕琦在相關提案中建議,為進一步加強反假幣工作的力度,落實工作職責,應建立我省反假貨幣獎勵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嚴峻形勢
粵沒收假幣額曾占全國1/7
巫奕琦委員介紹,2006年,揭陽市共破獲假幣案14宗,沒收假幣數量占全省的17.3%、占全國的13.8%。2007年以來破獲假幣案件6宗、沒收假人民幣面額1.1多億元、占全國的15.1%。2008年,在揭陽市揭西縣金和鎮破獲一宗制造假幣案沒收假人民幣面額4250萬元。目前,我省反假貨幣情況非常嚴峻。
獎勵機制
多管齊下獎勵反假幣有功人員
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建立反假貨幣激勵機制,進一步調動各單位和個人反假貨幣工作的積極性,堅定各級各部門反假貨幣工作的決心。
具體來說,應做到以下幾條:一是對人民銀行獎勵破案單位的獎金,全額用于獎勵反假貨幣有功的破案單位及為偵破案件提供有效情況和線索的有功人員;二是對反假貨幣有功的單位,由省政府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反假貨幣獎勵辦法》的標準,給予等額獎勵,獎金作為該單位反假貨幣工作的專項費用;三是鼓勵社會團體、組織設立反假貨幣獎勵基金,發動社會力量,對反假貨幣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四是各金融機構要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反假貨幣獎勵辦法》的標準,對門前出納人員發現假幣給予獎勵。
全面問責
建議強化鎮村反假幣責任
巫奕琦委員建議,應全面推行反假貨幣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度。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反假貨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不依法履行監督責任或監管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給予責任追究。
更重要的是推行反假貨幣屬地化責任追究。強化鎮(街)、村(居)在反假貨幣工作中的責任追究:凡在一年內被執法部門查處一個制造、販賣窩點的,鎮(街)及其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反假貨幣工作的領導、所在村(居)委會及其主要領導當年不得評為先進單位(個人);凡在一年內被執法部門查處二個及二個以上制造、販賣窩點的,由上級黨委和政府對鎮(街)及其黨政主要領導給予通報批評,對分管反假貨幣工作的領導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制造、販賣假貨幣窩點在同一村(居)的,由上級黨委撤銷村(居)黨支部書記職務,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追究村(居)委會主任、治保主任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