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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將堅守風險管理底線,嚴格控制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余額和比率
本報記者 苗燕
銀監會在13日結束的2009年工作會議上強調,由于2009年國際國內形勢更趨復雜,銀行業金融機構今年要嚴格控制不良貸款余額和比率。此外,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審慎前提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促進經濟增長。
近日有海外媒體報道稱,銀監會將放棄降低不良貸款比率及余額的目標等。銀監會表示,這是有關媒體曲解了部分銀監會重要信息并錯誤地公開發表。
此次會議上,銀監會對于不良貸款余額和比率的要求有調整,從原來的“不良貸款余額和比率雙降”調整為“嚴格控制不良貸款余額和比率”。但盡管如此,記者從銀監會相關人士處了解到,這并不意味著銀監會將放松對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余額和比率的要求。相反,銀監會還強調,要嚴格堅守風險管理底線。要嚴格執行大額風險集中度中單一客戶10%和集團客戶15%的授信高限,引導企業集團通過發債或采取銀團貸款等方式融資。同時,還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五級分類的基礎上,再進行細分。同時,強調撥備和資本必須充足、風險管理必須到位、核呆力度必須到位。
而為了防范風險,銀監會還特別強調,嚴禁項目貸款借新還舊;嚴禁敘做“打捆”貸款;嚴禁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和無收益房屋信托;切實防范房地產及相關行業風險。此外,理財產品要嚴格遵守“三要求一加強”,即做到風險可控、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加強售前、售中、售后全過程管理,堅決糾正把理財產品等同于存款客戶管理的錯誤做法。
在堅持風險防范的基礎上,銀監會也對部分工作予以“松綁”,如鼓勵實施貸款重組、拓寬項目貸款范圍、允許有條件的中小銀行業適當突破存貸比、支持創新擔保融資方式和消費信貸保險保障機制、加強對大型企業并購活動的信貸支持、支持小企業發展以及加大支持涉農信貸等。
銀監會有關人士表示,對于“松綁”的規定,每一條都設定了前置條件,對風險進行相應的約束,避免導致新的風險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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