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舒張惠)《成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規定(試行)》已開始施行,低保對象將實行分類管理,不同類別復核時間有別。其中,成都城市“三無型”低保家庭,低保享受人員和補助金額實行一年復核一次。
據悉,城鄉居民低保動態管理將采取多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調查了解困難群眾生活狀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范圍,及時按程序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無論農村低保還是城市低保,都分為因殘致困、因災致困、因病致困三種類型。城市低保還包括“三無型”和就業不足致困型。
成都市民政局低保處處長閔莉說,對城市“三無型”低保家庭,低保享受人員和補助金額實行一年復核一次;對“因殘致困型”“因病致困型”家庭,低保資格、享受人員和補助水平實行半年復核一次;對“因災致困型”“就業不足致困型”低保家庭,低保資格、享受人員和補助水平實行一季度復核一次。
按規定,享受低保的城鄉居民,應當與受理其低保申請的村(居)民委員會簽訂承諾書。承諾當低保家庭人均收入及家庭成員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通過村(居)民委員會告知管理審批機關。政府部門聘請的低保監督員將進行動態核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