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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晉暉
在經濟下行壓力下,如何穩定就業和保護勞工權益,是擺在政府面前的重要命題
可口可樂(中國)飲料有限公司(下稱“可口可樂”)15日向《第一財經日報》發來聲明,否認了此前一份由大學生發布的《可口可樂勞工權益調查報告》的調查結果。聲明稱,在獲悉該報告后,公司第一時間與相關的裝瓶廠溝通,進行了內部自查。初步自查結果顯示,該報告中的指責并不屬實。
事實的真相還有待地方勞動監察部門的進一步調查。不過,該事件掀開了中國勞務派遣制工人生存狀態的冰山一角,還是引起了多方關注。
勞務派遣這一在西方只用于靈活就業的用工形式,在中國制造業中被廣泛采用。本報記者采訪的多位勞動法學者均表示,中國勞務派遣制度被濫用的消極影響已暴露無遺,亟須法律進行較為嚴格的規范。
派遣工權益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系研究所研究員陳步雷表示,雖然濫用勞務派遣工在中國的制造業中是一個普遍現象,但如果可口可樂這樣的知名企業也這樣做,就會形成不好的示范效應。
北京物資學院勞動人事系副教授王少波昨日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勞務派遣廣泛存在于大型國有企業、外資企業以及中小企業,其中制造業是勞務派遣人數最多的行業,農民工是制造業勞務派遣的主體。
王少波認為,中小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制工人的原因,主要還是為了降低勞動成本。雖然像可口可樂這樣大的跨國公司,完全有能力正式雇用工人,但它的生產環節也是外包給國內企業的。這些企業為了降低勞動成本,簡化人事管理和避免法律風險,也會采用勞務派遣形式。
安徽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坤剛指出,企業之所以對派遣工“情有獨鐘”,還在于派遣公司可以滿足企業源源不斷的對年輕勞動力的需求,卻不必對這些勞動力的未來負責。
昨晚本報記者兩次試圖聯系上述大學生調查小組的負責人,但對方手機已關機。
據了解,該調查報告發布后,有反對意見稱,可口可樂公司所能提供的工作條件,已經遠遠好于其他中小企業。目前經濟下滑,工人能保住工作崗位已經是頭等大事,若因為此事造成工人失業,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結果。
對此,王少波認為,權益與崗位在當前已經成為一個兩難問題。金融危機帶來就業壓力,農民工和大學生首當其沖。在制造業的勞務派遣中,農民工是主力軍;在國有企業、國有事業單位中,大學生是勞務派遣的主力軍。在當前就業機會萎縮的情況下,即使是勞務派遣的工作,求職者大多也會接受。但如何保護勞工權益,依然是擺在政府案頭的一個重要命題。
利益格局
據一位了解勞務派遣公司運作的人士介紹,成立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的成本很低,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有50萬元注冊資本,但經過一些違規操作,一般只要幾萬元就可以注冊一家。有些公司只需要雇用幾個下崗職工,或是返聘勞動局以及工會的退休職工,他們對人事管理很熟練,而這些人只需要發工資不需要辦社保,整個企業運營的成本很低。
陳步雷表示,中國勞務派遣制度是異化的,很多企業是假派遣,真中介。這些公司往往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很低。它們作為用人單位,勞動者的權益很難保障。
勞務派遣行業是一個利潤相當豐厚的行業,利潤主要來自兩個方面,合法收入是對每個員工提取管理費。據上述人士講,前幾年競爭不太激烈的時候,有些公司每月可以從每個工人身上提取100多元,這些年競爭激烈之后,一般也可以提取20多元。
還有一項違法收入,就是克扣員工的工資和福利。比如在大學生調研可口可樂公司的報告中,提到可口可樂按照16.5元的標準伙食補貼,但勞務派遣公司卻只按5元的標準提供工人伙食。雖然《勞動合同法》規定要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工資,但因為現在工人工資的構成比較復雜,一般都是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加班費等,勞務派遣公司往往只寫基本工資。由于工人不知道他的工資是多少,所以勞務派遣公司在結算時常常克扣工人工資。
本報采訪的多位專家都表示,雖然法律規定地方的勞動部門不能直接開辦勞務派遣公司,但在事實上很多勞務派遣公司與地方勞動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畢竟開辦勞務派遣公司需要地方勞動局的批準,社保繳納、工傷醫療賠付等需要勞動局的認可才能辦理,所以勞動局也就理所當然成為勞動派遣公司‘公關’的主要對象了。”上述人士表示。
法律“漏洞”
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勞動合同法》制定的過程中,已經發現了勞務派遣中存在的種種不規范現象,在遞交給國務院法制辦的草案中,對于勞務派遣作了較為嚴格的規制。
據一位接近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人士表示,當時草案一出,勞務派遣行業普遍認為整個行業面臨調整,很多中小勞務派遣企業很可能活不下去,但看到最終的法律出來之后,他們松了一口氣,認為這個行業又一次迎來了春天。
王少波表示,勞務派遣企業并不畏懼《勞動合同法》中“注冊資本不得少于50萬元”的規定,老板有很多變通辦法可以達到50萬元的標準。他們最怕的是最初草案中規定的每派遣一人就要向勞動局的銀行專戶中存入5000元的保證金,以在企業倒閉和發生法律糾紛時用來支付工人的工資。
王少波認為,5000元可能有點多,但法律最后將這條完全取消是不妥的。“哪怕只規定每人500元,畢竟有一筆錢存在那里,勞動派遣企業違規時多少會有點顧忌。”現在經濟出現困難,容易發生勞務糾紛,更需要這樣的保證。
陳步雷認為,勞務派遣被濫用,最大的原因在于《勞動合同法》以及今年發布的實施條例對勞務派遣所適用的“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沒有作出明確界定,這導致法律糾紛中地方法官和仲裁委員會,很難對企業作出違法的判定。
今年5月8日向社會征求意見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試圖對“三性”(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作出規定:草案第三十八條稱,用工單位一般在非主營業務工作崗位、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工作崗位,或者因原在崗勞動者脫產學習、休假臨時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頂替的工作崗位使用勞務派遣用工。但這一條在今年9月18日公布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被刪除。
王少波認為,《勞動合同法》及實施條例對“三性”不進行明確界定的原因,除了利益集團的游說之外,還因為法律制定者在界定這些崗位時確實有一定難度。
此外,本報采訪的法學專家還指出,同工同酬只限于原則規定,而無法轉化為訴權,勞務派遣工無法向直接雇傭制轉化等,也是新《勞動合同法》需完善之處。(本報記者孫文祥對此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