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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額國有資產面臨流失
由于四項基金的用款單位大多已改制,且有的中央企業這樣性質的資本金占了注冊資本的很大比例,債權或股權不落實,對企業而言生死攸關。雖然相關的每戶中央企業都提起了多起訴訟,有的官司打了十幾年,但由于司法審判尺度不一,國有資產面臨流失。
據中國黃金集團有關負責人介紹,集團涉及到的四項基金共36.75億元,目前,中央企業控股或參股的有7.9億元,占21.6%;地方國有控股或參股的有7.7億元,占21.1%,其余資金占57.3%,400家左右用款單位中有270家已改制成民營企業。
而節能投公司截止到2006年底,已經完成轉股手續的僅30家企業,涉及經營基金余額4.9億元,共提起訴訟21個,以調解方式結案的有8個,最終判決公司勝訴的有7項,訴訟仍在進行的有5項,沒有支持公司的還款請求的訴訟有1起。
黃金集團的一位負責人表示:“之所以會出現權益落實步履維艱的境況,主要是用款單位鉆了制度的漏洞。”兩部委文件下發后,400家用款單位有的遵守規定補簽了合同,有的沒有補簽合同,這導致法院在判決上出現了不同的認定。是否屬于民事案件的審理范疇,有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等焦點問題,也在司法審判中出現了不同的認定。
僅就黃金集團向山東萊州金倉公司就占用黃金生產開發基金、黃金地質勘探基金和中央經營基金提起的訴訟為例,山東高院以不屬于民事法律關系調整的范圍為由駁回,最高院二審維持原判;而在河北、湖北、吉林等地,性質相同的訴訟,法院均是以民事案件受理,其中河北和河南經過最高院二審后,都明確了基金屬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疇,并判決用款單位還款。
目前,部分案件仍在走訴訟程序,由于四項基金的用款單位幾經改制,相當多的已成為民營企業,國有資產面臨流失。
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研究員張漢亞表示,有的會是直接投資,有的是以資本金注入的方式,按照2004年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規定,要針對不同的資金類型和資金運用方式,確定相應的管理辦法,目前,發改委正在抓緊起草中央預算內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項目等方面的管理辦法,而醞釀4年的《政府投資管理條例》由于涉及部門利益,至今未出臺,政府投資的決策程序和資金管理急需納入法制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