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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起征點將分區域定標準?
作者:記者 孫韓高
本報濟南12月1日訊各界呼吁已久的個稅起征點上調問題,據媒體報道已經取得實質性進展,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有可能年內就出臺,扣除標準應不會超過3000元。針對“將全國劃分幾個征收標準”的傳言,山東財稅界認為,為了防止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個人收入轉移,起征點還會是全國統一標準。
據悉,在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提交國務院的調整方案中,個稅扣除額的標準并沒有像很多人期待的那樣大幅提高。據媒體報道扣除標準將不超過3000元,也很可能由現在的2000元提高到2500元。
“今年3月1日起工資薪金所得扣除限額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我省4月、5月、6月份個人所得稅收入增幅有所回落。但從地區收入情況看,除濱州出現負增長外,其他各市增幅仍然都在20%以上。從項目收入看,工資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三項收入大幅提高。”山東財稅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現在的起征點2000元還太低,就算提到3000元也不算高。
不少人也指出,由于全國各地經濟發展不太平衡,各地工資發放水平相差很大。如果北京、上海、廣州等發達城市執行2000元的個稅起征點,可能就過低。而在西部云南、貴州、西藏等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同樣執行這個起征額,有可能就比較合適。因此個稅起征點不應“一刀切”。
山東百丞稅務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朱自永表示,我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還會是全國統一,因為如果不統一,可能會產生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個人收入轉移,這不利于稅收的管理。“如果不統一,很多企業肯定會鉆空子,利用異地發工資進行逃稅。”眾多財稅界人士都認為,起征點還會是全國統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