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近50歲的
中石油四川樂山銷售分公司的普通職工,不僅將自己送入監牢,還使得中石油和
四川圣達(000835,SZ)的子公司對簿公堂。
11月5日,四川圣達發布公告稱,其子公司四川圣達焦化收到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中石油四川樂山銷售分公司就一般買賣合同糾紛起訴圣達焦化的應訴通知書和起訴狀。
中石油職工引出億元糾紛 據公告,中石油樂山分公司要求圣達焦化立即向其支付購油款9400多萬元,并從2006年11月1日開始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資金占用費到全部油款付清為止。中石油樂山分公司并要求圣達焦化承擔訴訟費用。
“事情是這樣的,圣達焦化委托中石油樂山分公司普通職工萬永儀(下稱:萬)來代理其與中石油樂山分公司的業務,萬又是中石油樂山分公司的員工,可是萬這個人不厚道,利用身份將柴油運走自己牟利,萬某也已定性為合同詐騙罪。”上海鼎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李偉告訴本報記者。
“2005年3月至2006年上半年萬永儀越權從中石油樂山分公司提走的價值9400多萬元的油料去向不明。而從2005年3月至今,圣達焦化油料購進及款項支付結算的賬務均為正常,不存在上述巨額應付款項。”圣達公司公告稱。“而中石油從來未和我們對過賬,也沒有提及,更沒有催要過,”四川圣達董秘周輝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3年前的圣達焦化,并不屬于上市公司,四川圣達于2005年8月才對圣達焦化進行的增資擴股。”周輝表示。“目前我們也在準備應訴,搜集證據,至于開庭時間并不清楚,有些情況也在進一步落實。”
債務糾紛翻出舊案 據了解,因合同詐騙罪和偽造公司印章罪于2008年2月29日被四川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6年有期徒刑的萬永儀,亦與2006年4月2日在四川眉山發生的“4.2”槍案主犯之一王玲在非法經營0#柴油上有牽連。
據新華網資料,2004年10月至2006年3月期間,王玲通過其姐夫劉世發介紹,認識了萬永儀,在沒有經營權情況下,王玲從萬永儀處購買0#柴油再倒賣,非法經營0#柴油總值達4696余萬元。
由于故意殺人罪和非法經營罪,2007年7月6日,王玲被四川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這是否就可以證明四川圣達的無辜或是中石油的清白呢?
“這里面牽扯到法律界對《刑法》合同詐騙罪和《民法》里委托代理方面的爭議,由于還沒開庭,目前案子還看不出哪方有理。中石油兩年的時間里沒對過賬,也不代表放棄起訴權利。”上海鼎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李偉表示。郭濤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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