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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記者從金華市檢察院獲悉,備受公眾矚目的東陽吳英案,繼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七名“中間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起訴后,金華市檢察院于11月4日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英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個人或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名義,以注冊公司、投資、借款和資金周轉等為名,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采用虛構事實、虛假宣傳的手段,非法集資,所得款項用于償還本金、支付高額利息、購買房產、汽車及個人揮霍等,集資詐騙數額共計人民幣38985.5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并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應當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