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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將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本報記者 謝聞麒 王婷 韓曉東
“公報的最大亮點之一是緊緊抓住了農村發展這個核心問題,提出堅持改革開放,在統籌城鄉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張承惠認為,十七屆三中全會公報明確提出了到2020年農村改革發展基本目標任務和重大原則,這將為農村發展注入新的動力,為中國經濟未來幾十年的發展奠定可靠的基礎。
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改革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專家表示,全會提出要“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意味著不僅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還將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進一步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留下了更大的探索空間。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或形成
此前,胡錦濤總書記在安徽小崗村視察時指出,要根據農民的意愿,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多位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或成為“農村體制改革關鍵環節”的突破點之一,今后可能會形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
張承惠表示,農村土地政策的調整對農村發展和農村金融的發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若能實現,無疑有利于農村經濟整合和發展現代農業,也有利于在農民資金融通活動中發揮重要作用。同時,對于金融機構來說,意味著債權的保障程度得到提高,市場的空間大為拓展。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指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施以后,要考慮相關稅收政策的配套,交易要區分不同類別,有些類別需要財稅政策給予優惠。如土地流轉若用于生態保護、清潔生產,那么財稅是否要優惠;如果還是用于粗放型生產,財稅政策是否會更嚴格。“雖然現在還不好明確說,但在方向上要做出這樣的預測。”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科研處處長杜志雄提出,應該認真考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怎么更好地進行,特別是符合農民意愿運行。要避免在政策實施后,更多的農村土地以一種不合理的方式流向不合理的人手里,包括自然人、非自然人的企業或者公司。
隨著農村改革不斷深入,一些地方已經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積極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在農戶之間流轉,鼓勵農地向種田能手集中,這不僅盤活了土地,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而且使土地在合理流轉中產生了較大的價值。四川省華鎣市就在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目前該市土地流轉已占土地總量的28%。
農村金融亟需政策支持
專家認為,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將成為實現農村發展戰略目標的重要保障,農村金融也將成為進一步放開搞活農村經濟的推動力量。
張承惠說,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就是要建立多層次、廣覆蓋、高水平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和能夠有效服務于三農的農村金融機構經營制度以及符合農村金融機構特點的監管制度。這對于加快新農村建設、加快農村經濟和城鎮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加快建立農村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政策性金融相結合的農村金融格局的過程中,農村金融機構有望獲得更多的財稅政策和信貸政策支持。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副部長徐小青此前指出,對農村金融改革還應加大政策支持,比如采取貼息、擔保、再擔保等手段推動農村地區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