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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監會關于認真落實“有保有壓”政策
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
銀監發【2008】62號
機關各部門,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信托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對促進和改善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下半年經濟工作要求,針對當前和今后較長時期內小企業經營所面臨的困難,為緩解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改革創新,求真務實,履行責任,有所突破,進一步改進對小企業的金融服務, 加大對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最大限度將新增貸款規模真正用于支持小企業的發展。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方針,增強自覺性和主動性,加大信貸結構調整力度,改善資產期限的配置結構,并堅持總量微調和結構優化相結合,確保新增信貸總量用于改善信貸結構,真正用于加大對小企業的信貸投入。一是要單列規模,單獨考核。要按照小企業信貸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原則,單獨安排小企業的新增信貸規模,單獨考核。要加強資產存量結構調整,貸款回收后,要加大力度投向重點領域和經濟薄弱環節,優化存量信貸結構。二是要單列客戶名單,單獨管理,單獨統計。要把握好宏觀調控的重點、節奏和力度,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將符合產業政策、環保政策,以及有市場、有技術、有發展前景的小企業作為重點支持對象,單獨列出各級分支機構支持的小企業客戶名單,以利于客戶經理營銷、信貸審批時準確把握。三是要單獨定價,合理浮動。要在防范風險的同時支持小企業可持續發展,在提高自身效益的同時履行好社會責任,對小企業貸款利率在風險定價的基礎上合理浮動。不能借發放貸款之機搭銷保險、基金等產品,不能附加不合理的貸款條件,不能變相收取不合理的費用。
二、要進一步增強小企業金融服務功能。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結合自身實際,選擇合適的經營模式和組織架構把“六項機制”落到實處,實現小企業授信的商業性可持續發展。各大中型銀行要增強服務意識,根據小企業融資需求“短、小、頻、急”的特點,進行組織架構和流程再造,推進小企業授信事業部制,抓長效機制建設。要建立專門的小企業授信管理部門和專業隊伍,建立分類管理,分賬核算,單獨考核的制度和辦法,建立適應小企業授信特點的授信審批、風險管理、激勵機制、人才培訓和內部控制制度。各地方性銀行機構要充分發揮服務小企業的功能優勢,結合自身特點致力于縣域和社區金融服務,在滿足審慎監管要求、確保穩健經營的前提下,可充分運用所增加的信貸資源加大對當地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民營經濟相對活躍、民間資本雄厚、金融需求旺盛的地區可適當增設機構網點;按照“低門檻、嚴監管”的原則,適當擴大村鎮銀行等新型金融機構的試點范圍,加快審批進度。同時,要進一步規范和疏導民間借貸活動。
三、要加大力度推動金融創新。一是要創新小企業貸款擔保抵押方式,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探索權利和現金流質押等新的擔保方式,包括存貨、可轉讓的林權和土地承包權等抵押貸款,以及知識產權、應收賬款等質押貸款,推進股權質押貸款等。二是要在加強監管、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發展信托融資、租賃融資、債券融資和以信托、租賃為基礎的理財產品,拓寬小企業融資渠道。要在規范管理的基礎上,逐步推進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三是要發展并創新小企業貿易融資手段,特別是擴大信用證項下貿易融資,探索非信用證項下貿易融資,鼓勵將一般性應收賬款用于支持小企業,包括發展應收賬款融資,提供融通資金、債款回收、銷售賬管理、信用銷售控制以及壞賬擔保等綜合金融服務;鼓勵倉單質押、貨權質押融資,拓展供應鏈融資。四是要與保險公司加強互動。將銀行融資與保險公司的信用保險緊密結合,銀行憑借交易單據、保單以及賠款轉讓協議等文件,為企業提供貿易融資,利用保險公司分擔風險能力較強的優勢,擴大小企業融資的能力。五是要將信貸產品、資金結算、理財產品、電子銀行等產品與貿易融資產品有效結合,捆綁營銷,為小企業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同時,要加強小企業融資財務顧問和咨詢服務,為小企業提供理財服務,并幫助小企業規范運作,有效避免各類經濟金融詐騙,保證資金安全。
四、要科學考核和及時處置小企業不良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堅持風險覆蓋和可持續原則,減少金融交易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道德風險。根據自身信貸管理和風險防范的特點和需要,采用先進的技術和準確的方法對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在科學測算的基礎上合理制定小企業不良貸款控制指標和不良貸款比例,對小企業不良貸款實行單獨考核。按照新的金融企業呆壞賬核銷管理辦法,對小企業貸款損失依法及時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