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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上海農商行涉案一事,人民銀行研究員鄒平座認為,“此案發生并不意外,其他省市的問題不比上海少”。從全國來看,許多農村信用社以及由農信社改制設立的城商行,在經營管理上都有漏洞,而此次上海農商行的案發正是最典型的例證,值得引起監管層的高度重視。
由于農信社長期駐扎在農村、發展壯大,從基層各支行的體制結構來看過于陳舊,同時人員素質相對大型國有銀行、外資銀行也有相當大的差距,是中國現有社會環境下一種特殊的金融機構,鄒平座認為,這種金融機構本身存在很大弊病。在一些地方上,信用社和縣、鄉有著千絲萬縷的經濟關系,甚至存在內外勾結的情況,有些信用社甚至擯棄基本的信貸原則,發展起了集體經濟。
在1990年代末的農村信用社改革后,許多農信社改制成了現有的城商行,然而在改革關鍵的體制問題上,卻沒有真正解決。這些農商行大多歸為政府管理,而并非改制成了具有現代企業制度的銀行,也就是說,雖然換了門面,但從內部體制上來說,城商行并沒有實質性變化。這也是為什么城商行在最基本的信貸管理問題上,仍然難以控制,導致案件頻發。
某深圳城商行內控部門人員也告訴記者,像上海農商行這樣的案件確實非常容易發生。即便“證、印、押”三要素分開管理還是難逃合謀的危險,管理者只要集體參與偷盜,監管就會形同虛設。
由于這些小型城商行在保證措施上本身存在監管漏洞,許多問題發生后都有有關方面來“捋平”,因此在貸款核銷、票據質押等多個環節,部分城商行往往存在無所謂的心態,出了壞賬反正有地方埋單,使得銀行在監管方面掉以輕心,同時助長了支行的道德風險和不負責任的想法。而一旦出現漏洞時,城商行往往也會采取隱瞞的做法,這也導致漏洞越來越大,最終無法挽回的結果。
“這就是為什么要引入外國投資者。”鄒平座告訴記者,多年來銀行業不斷引入外資,為的就是解決中資銀行一股獨大的機制,外資銀行或企業資金注入的過程同時也是價值復制過程,將海外幾百年的經驗和管理模式注入中資行,這為本地銀行的體制健全指引了方向。鄒平座認為,現在應該是反思的時候,上海城商行的案發證明過去的體制類改革并不成功,如果體制化的問題仍得不到有效解決,就很難從根源上杜絕城商行的漏洞。在這樣的情況下,銀監會不妨考慮,對體制尚未健全的城商行、農信社單獨進行特別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