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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展覽規模建立監督機制
據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 (記者雷敏)商務部27日公布《關于第104屆和今后一個時期廣交會改革方案》,在擴大展覽規模,緩解供求矛盾的同時,建立各單位互相監督和制衡的管理機制。
方案主要內容有:
——擴大展覽規模,緩解供求矛盾,提高專業化水平。自2008年秋季第104屆起,廣交會從原來的每屆分兩期舉辦拆分為三期舉辦:一期以機電產品為主;二期以日用消費品及禮品為主;三期以紡織服裝、箱包及文體用品、醫藥保健及醫療用品、食品及土特產品等為主。展覽規模從第102屆廣交會的3.2萬個展位增加到5.4萬個展位。
此外,將廣交會展區從目前34個調整為
50個,以提高廣交會的專業化水平。將現有的品牌、名優新特、招展和分配性等4類展位,簡化為品牌和一般性兩類展位。
——統一辦法,規范操作,建立互相監督和制衡的管理機制。
——理順關系,合理分工,各盡其責。
組團單位負責審核企業參展資格并按相關辦法分配一般性展位,承擔本團思想政治、安全保衛、成交統計和會務等工作。
組館單位負責復核相關展區企業參展資格、品牌展位申請企業評審和展位數量初步安排;會同外貿中心安排展位位置;做好行業統計分析和調研;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展品質量安全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