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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道境外并購成新渠道
黎友煥博士表示,國內房地產公司或樓盤如果要把25%的股權在國內直接轉讓給境外企業很難,但通過香港母公司向境外企業出售股份則比較方便。境外資金隨后可以直接把錢給內地房地產公司的境外方,境外方再把錢通過各種形式轉移到境內。由此,熱錢便順利入境。
無獨有偶,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何培華博士告訴記者,最近他所經手的一個項目轉讓與該樓盤轉讓情況類似。何培華表示,該項目公司實際控股人為香港某公司,受讓方為香港另一公司,但顯而易見的是,受讓方并沒有十幾億的資金實力,之所以能介入該項目的轉讓,源于其背后實力雄厚的一國外基金。交易后,該項目在內地的經營名義依然不變,股東不變,但項目在內地所屬公司法人代表及董事都已變更。
他說,在境外交易一可以避開國內監管、審批程序,二可容易避稅,三可為境外資金流入提供渠道。
“我接觸過很多外資公司都有基金背景,都是私下做的,但這些基金的錢進來后就做其他的了。”何培華說。
黎友煥博士告訴記者,這類情況很早之前就存在。過去不流行的原因是外資直接參與國內房地產比較簡單。但自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規范外商直接投資房地產業審批和監管的通知》后,政府開始加強對外商投資房地產的監控和管理工作,以上這種方式才逐漸成為外資間接參與內地房地產的主要方式。
黎友煥說,最近幾個月這種情況尤為突出,因為政府為了壓制房地產泡沫,緊縮了房貸規模,房地產資金鏈面臨可能斷裂的危險,不少房地產商急需資金救急,與此同時,境外熱錢急需流入也樂意參與房地產投資,于是雙方一拍即合,導致這種方式成為熱錢流入的新渠道。
黎友煥說,通過這種途徑流入的資金規模很大,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央行政策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