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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記者 宋菁
加工貿易44號文實施一年之后,獲得積極的調控效果。
海關系統提供的一份報告顯示,2007年被納入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的紡織紗線、布匹、塑料制品和家具,今年上半年合計出口138.8億美元,增長4.8%,比去年同期回落13.2個百分點。
受44號文影響最大的屬加工貿易大省廣東省。廣東省的一份調研材料顯示,受新增的《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目錄》(“44號文”)影響,2007年廣東省加工貿易進出口額達190.8億美元,累計涉及臺賬保證金155.3億元;此外,該項政策2007年增加廣東省相關外貿企業出口成本130億元。
記者獲悉,商務部、發改委、工業與信息化部幾部委正在評估去年加工貿易政策調整對出口的影響,考察紡織等行業資金鏈受影響的程度。
廣東省政府方面人士亦表示,近期已經接待了超過10組來自北京各部委的調研小組,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問題是調研焦點。
加工貿易出口趨緩
2007年7月26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44號文,公布了一份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規定,凡是被納入這一限制類目錄的商品,東部所有涉及企業,被要求在進口加工貿易所需的料件時,需要將相當數額的保證金存入海關指定賬戶,待出口核銷后,方能拿回保證金。
該文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紡織紗線、布匹、家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共計1853個十位商品稅號,占全部海關商品編碼的15%。
政策實施后,相關企業的資金流轉受影響明顯。
廣東紡織工業協會副秘書長禤志強8月6日介紹,上述政策對企業資金面的影響已經呈現分化。
以一家年出口額1億元人民幣的中型加工貿易紡織企業為例,其進口料件費用約占65%-70%,也即是說該企業一年的進口額大約在6500萬元-7000萬元左右,據此估算企業一年需要繳納的保證金大約在600萬元上下,這些資金一般會被占壓3個月-6個月。
而廣東大型的加工貿易紡織企業,一年的出口額會達到20億-30億,甚至60億-70億,不過這類大企業一般可采用銀行保付保函代替現金繳納保證金,但“中小企業就很難獲得這類擔保”。
佛山市紡織工業協會秘書長吳浩亮表示,該地區已經出現企業因為資金無法周轉而倒閉或暫時停產的個案——佛山張槎地區,集中了大量中小型加工貿易紡織企業。
受此政策影響,加工貿易的出口增速已經顯示出放緩的跡象。
今年上半年,我國加工貿易進出口5096.8億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長15.5%,占同期我國進出口總值的41.3%。其中,出口3218億美元,增長16.6%,增速回落4.9個百分點。
統計亦顯示,限制類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增速也在顯著回落。
受2007年加工貿易禁止類、限制類目錄連續擴大影響,紡織服裝、鞋類、玩具、家具、燈具、塑料制品、箱包及寢具等8類傳統輕紡產品在加工貿易出口總額中的比重已由去年同期的12.2%下降至11.1%。
限制類目錄或與退稅調整掛鉤
加工貿易政策調整帶來的陣痛,引發了政策微調預期。
有地方經貿系統人士說,廣東已經向中央提交建議,希望能夠賦予廣東加工貿易5-10年自主調整期,更爭取能夠實現區域試點,希望國家能夠賦予廣東較大的政策制定和審批管理權權限。
廣東對加工貿易政策調整最為敏感,該省的加工貿易出口額一直占據全國該項出口總額四成左右,廣東省2007年近4000億美元的出口額中,加工貿易貢獻度超過60%。
不過這一建議能否被采納還是未知數。
紡織行業加工貿易政策的微調特別是業內關注的焦點。
7月31日,財政部發布公告,宣布從次日起,部分紡織、服裝產品出口退稅率從11%回調到13%。這一調整后,有呼聲希望紡織品不被列入加工貿易限制類,紡織類企業的臺賬保證金能夠調整。
地方經貿系統人士稱,根據此前商務部傳達給地方系統的調整思路,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會與出口退稅調整掛鉤。因此,紡織品退稅回調后,或許該行業也能退出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
據悉,出口退稅和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的調整,分別指向一般貿易類企業和加工貿易類企業。